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13)
  • 发布时间:2025-08-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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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方店益佳购物广场销售的桂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8日抽自广水市方店益佳购物广场销售的桂皮,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1381487240837ZX,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4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5311304),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0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检鉴结〔2025〕042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桂皮共购进2.5公斤,进价32元/公斤,销售价为45.8元/公斤,货值金额114.5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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