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波姐餐饮店使用的白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4日抽自广水市波姐餐饮店使用的白芷,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1381487248296,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9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5319867),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11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督检查鉴结〔2025〕050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白芷共购进4.5公斤,进价为30元/公斤,货值金额135元,至案发时剩下2.5公斤没有使用,我局依法予以扣押。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没收不合格白芷2.5公斤,并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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