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20)
  • 发布时间:2025-10-2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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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波姐餐饮店使用的白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4日抽自广水市波姐餐饮店使用的白芷,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1381487248296,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9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5319867),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11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督检查鉴结〔2025〕050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白芷共购进4.5公斤,进价为30元/公斤,货值金额135元,至案发时剩下2.5公斤没有使用,我局依法予以扣押。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没收不合格白芷2.5公斤,并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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