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店镇新冠肺炎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预案
  • 发布时间:2020-12-31
  • 信息来源:广水市郝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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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疫情全球大流行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汇报》及《广水市新冠肺炎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预案》(广新防指文〔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认真做好应对郝店镇如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的准备,全面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

(二)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预案、指导意见、工作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镇需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时,指导和规范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郝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制定我镇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组建机动检测协助队伍,接受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统一调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

(二)相关部门

党政办:配合做好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信息及相关大数据。做好核酸应急检测期间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提供应急物资和后勤保障。

综治办:负责核酸应急检测期间维稳工作,负责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基础排查和人员组织。

财政所:配合落实大规模人群检测相关经费及绩效管理,负责核酸检测经费结算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现场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医疗保障和核酸检测工作,以及检测样本信息收集、运送和汇总上报。

派出所:负责采样现场秩序维护,提供相关人口信息。

市场监督:配合做好新冠病毒核酸试剂等相关医疗器械的质量监测,检测现场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置。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居民信息摸底及排查、核酸检测的综合协调、人员动员和报送工作。

其他镇直部门:负责本行业重点人员排查、核酸检测组织动员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应急检测准备和响应

(一)应急检测准备

1.采样场所准备

在现已储备的核酸应急采样场所基础上,充分考虑若辖区内发生聚集性疫情或来源不明病例,需要集中开展全员核酸采样的情况,利用学校操场、社区公园、医疗机构、体育场等进一步增加采样场所和点位的储备,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我镇核酸采样场所达到5个,采样点位达到5个。

2.采样人员准备

结合实际,储备多名采样人员,供全镇统一调集。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2020年11月底前对全部采样人员完成集中培训,保证采样质量和标本信息准确可溯源。

3.物资保障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的宣传动员、现场组织、场地消杀等。

(二)应急响应

1.场景描述

我镇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或发现来源不明病例需通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查明传染源。

2.启动响应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分析评估疫情风险,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实施。

3.响应措施

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为确保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五天内对发生暴发疫情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早发现并有效管理传染源,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

(1)制定采样检测计划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辖区内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分区域、分时段、分类别制定核酸采样检测计划。

(2)资源调配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辖区相关部门,根据采样检测计划做好采样检测人员、设备物资、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和资源调配。

(3)采样检测策略

卫生院按照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精准识别人员风险等级,做好人员分类,将辖区内应急采样点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人群采样点,或同一采样点规划不同风险等级人群采样区域,避免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按照 1:1 的方式实行单人采样和单样检测,中风险地区按照5:1、低风险地区按照10:1的方式进行混合采样和检测。

(4)采样组织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各村(社区)、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职责,有序组织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同时做好舆情管控和舆论引导,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5)标本转运

卫生院负责做好与市疾控中心对接和信息互通,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标本转运工作。

(6)核酸检测

根据市疾控中心反馈的检测结果,对单样检测阳性的,及时送上级实验室复核确认,并按规定报告;对混样检测阳性的,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单人采样和送检。

四、总结与评估

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检测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可邀请专业机构对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

(一)响应终止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二)责任与奖惩

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劳务进行合理补偿;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检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

(一)郝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牵头组织修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郝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牵头负责解释。

 

附件:1.郝店镇关于做好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

2.郝店镇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3.郝店镇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专班及职责

      4.郝店镇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分解表

5.郝店镇新冠肺炎全员核酸检测物资筹备一览表 

6.郝店镇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计划安排表

7.郝店镇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专班人员及职责

8.郝店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杀、流调工作专班人员及职责        

 

附件1

 

郝店镇关于做好重点人群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以防输入为重的严防反弹”总体要求,加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除风险隐患,根据广水市《关于做好全市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广新防指办〔2020〕40号)和广水市《全市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政府相关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2支采样工作专班和一支消杀工作专班及后勤保障专班。负责统筹完成全镇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 刘自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刘显峰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孙文涛   四级主任科员

 韩  东    党政办主任、人社中心主任

 付耀勇    政法办主任、党支部书记

 裴自华    卫计办主任

 汪其知    郝店派出所所长

 刘宏运    郝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高崇江    郝店中心中学校长

 严保国    郝店财政所所长  

 李  林    郝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胡凤梅    郝店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卫生院,胡凤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

2.采样工作专班人员及职责

第一工作专班:

    组长:胡凤梅

    成员:体温检测:夏增清

          登 记 员:李光清

          采    样:余珍妮   唐  敏

第二工作专班:

     组 长:程毅

     成 员:体温检测:唐小敏

            登 记 员:张艳花

            采    样:黄鹤玲   黄倩

     职责: 负责现场检测对象的体温检测、登记、咽拭子的采集,保证标本完好保存,确保采样工作顺利完成。

3.消杀工作专班

组长:周德兵

成员: 陈卫星    宁夏文    闵旻    徐杰   

职责:负责检测场地和场地物表的消毒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专班:两个专班

专班一:场地准备(场所、帐篷、椅子等)、维持治安

专班二:采样物资准备、运输及急救

组长:李青山

成员:章大冬   闵俊东   杨文   郭祥

职责:负责采样物品的准备,保障采样物资充分供应;协助负责场地的安排部署,维护场地的秩序;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标本转运工作。

二、检测时间、场地、组织协调(时间安排检附表)、人群分类与检测频次及要求

    结合本镇实际,对上级文件上13类人群中的以下11类人员进行采样检测

 1.发热门诊患者:随到随检,核酸检测采取“单检”方式,并根据病情诊断需要开展血清抗体、血常规和CT检查。

2.密切接触者:每7天一次,共5次,核酸检测采取“单检”方式。

3.境外入境人员:每7天一次,共2次,核酸检测采取“单检”方式。

4.发热门诊工作人员:

医院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采取“单检”方式,每7天一次,循环进行。

5.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采取“单检”方式,每7天一次,共5次。

6.中高风险地区来广返广人员:核酸检测采取“单检”方式,每7天一次,共2次。

7.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采取“单检”方式,14天一次,循环进行。

8.卫生院其他科室工作人员:除发热门诊科室工作人员外的人员:核酸检测采取“混检”方式,每月检测一次,循环进行。

9.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采取“单检”方式,每7天一次,循环进行。

10.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采取“混检”方式。共采样一次,12月10日前完成。新进人员逢进必检,采取“单检”方式。

11.密闭或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旅行社和旅游景点、图书馆、健身房、电影院、剧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核酸检测采取“混检”方式,共采样一次,于12月底前完成全员检测。

三、标本的转运

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标本转运工作。1至6类人员标本送疾控中心,7-11类人员标本送市妇幼保健院。

四、信息录入

卫生院指派专人进行信息录入工作,由黄鹤玲、余珍妮、黄倩、唐敏负责完成检测对象的信息录入。

五、结果反馈

    检测机构将结果反馈至卫生院后由卫生院上报至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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