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发布时间:2024-10-3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城郊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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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

填报单位(盖章): 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填报时间:             20241023

序号

事项名称

行政执法职权类型

执法依据

承办

机构

执法范围

备注

1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行政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

对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仍拒绝的处罚

行政处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

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拒绝、逃避征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

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湖北省消防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8

防汛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

渡口渡运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行政检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3

对现居住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检查

行政检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4

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5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6

紧急防汛措施的强制实施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7

地质灾害险情紧急时避灾疏散的强行组织

行政强制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8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9

对单位或者个人向水体排放或者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逾期不整改的代履行

行政强制

《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0

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逾期不改下的当事人停止电力供应、停止受理用电报装

行政强制

《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1

责令停止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施工作业,拆除违法建筑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2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千万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3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4

拆除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的违法建筑

行政处罚

《湖北省国土地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5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6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7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8

对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29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0

对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1

对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罚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2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批准擅自施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3

对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4

对装修中擅自变动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湖北省建筑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5

对盗窃、收购、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供水条例》

《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6

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7

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清洗消毒储水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8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要求进行建设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39

对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镇供水管网连接使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0

对擅自占压、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镇供水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1

对人事损坏供水管道或者危害供水管道安全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2

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或者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款结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3

对排入户擅自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及其雨水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4

对排水户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妨碍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5

对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6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未经审批改动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7

对销售燃气燃烧器具不按规定提供安装、维修等今后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8

对燃气经营企业拒绝向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供气,向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擅自降压、停气、停业、歇业或者不遵守暂停供气、恢复供气时限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49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0

对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擅自在城市桥梁上通行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1

对机动车擅自在行道上行使或停放,造成路面损坏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2

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条

53

对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4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5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6

对水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7

对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58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59

对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0

对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1

对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或者搭建构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

62

对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电线杆、路牌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3

对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画廊、标语、宣传栏等户外设施不请及时维修和更换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4

对各类公共场所、客运交通工具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按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5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或者举办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6

对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7

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8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69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0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1

对未按照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2

对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3

对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未按照规定投放到指定地点、与生活垃圾混倒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4

对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未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出现泄漏、遗撒物,污染路面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5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6

对侵占、损坏或者擅自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7

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78

对擅自改变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性质或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79

对擅自饲养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80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81

对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已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条

82

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83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84

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85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86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87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88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89

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洗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0

对城市道路设计、施工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1

对未及时补缺或修复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2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3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设置广告等辅助物,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4

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规定补办批准手续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5

对未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作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6

对城市道路施工需变更但未办理变更手续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7

对从事车辆清洗、修理和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未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的环境卫生,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8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按规定、技术标准履行自身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99

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0

对市政、供电、供水、燃气、通信、防空、交通、消防、绿化、环卫等设施的设置、维修和养护产生的渣土、淤泥、枝叶及其他废弃物未及时清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1

对饲养人不及时清除宠物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粪便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2

对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3

对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4

对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5

对未按要求建设、维修管理城市公厕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6

对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未按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7

对于损坏严重或年久失修的公厕未按要求改造或重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08

对施工现场强制查封拆除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109

对机动车擅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或停放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

110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1

对施工单位未在建设工地设置遮挡围栏、车辆冲洗设施、临时厕所和垃圾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和完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2

对施工单位擅自在 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3

对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未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废弃物,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4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5

对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6

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7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8

对处置超过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19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0

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1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工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2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八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3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4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5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6

对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7

对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8

对不按规划进行绿化建设,致使绿地面积减少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29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条例》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30

对餐饮经营服务者未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131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上搅拌物料焚烧废弃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八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32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33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的代履行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34

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35

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发布者拒不撤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136

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137

对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138

环境照明(亮化)规划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139

对公厕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的检查

行政检查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0

对出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房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1

对将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住房出租的处罚

行政处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2

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3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4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5

对擅自犥物业管理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6

对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7

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8

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49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50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51

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52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队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53

对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54

对损害城市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155

对已获得批准在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拒不服从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156

对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未及时报告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和绿化管理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157

对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158

对铁轮车、履带车等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使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59

对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160

对损坏污染公路路面或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1

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2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三条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3

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进行危及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4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5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6

对擅自或未按审批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7

对妨碍行(泄)洪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8

对违法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69

对擅自采伐护堤护岸林木或天然林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0

对湖泊范围内违法建筑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1

对侵占、毁坏水工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2

对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湖北省河道管理办法》

《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3

对侵占、破坏抗旱水源设施和影响抗旱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4

对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5

对干扰、阻碍水行政执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6

对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7

对干扰、阻碍水测报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8

对擅自或未按审批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的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79

对未取得取消申请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组织拆除或者封闭

行政强制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0

对在湖泊保护区内从事建设和影响湖泊保护的施工便道、施工围堰、建筑垃圾未按期恢复原状的代清除

行政强制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1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2

堤身和禁脚地已修建建筑物及设施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

《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3

对于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护照《防洪法》规定建设的工程设施进行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4

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5

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6

对无采集证及不按证采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7

对野生植物的非法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8

对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相关物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89

对违反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有关动物产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0

对不遵守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擅自发布动物疫情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1

对违反活禽经营市场及检疫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动物防疫法》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2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3

对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不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4

对违规从事农机维修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5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务收支规定,造成集体资产损失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6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7

对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8

对违法侵占、挪用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199

对承包方占用应当交回的承包土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0

对违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1

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

行政强制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2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的检查

行政检查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3

对未经消毒处理,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的处罚

行政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4

对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5

对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无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6

对生产经营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7

对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8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09

对违规开展饮用水供水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0

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1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2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3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4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要求进行卫生管理、配备相应卫生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5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6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7

对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8

对学校未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未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未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的处罚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19

对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不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0

对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1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2

对学校违规组织劳动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处罚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3

对碘盐的加工、运输、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食盐加磺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4

对出厂碘盐未予包装或者包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食盐加磺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5

对在缺碘地区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副食品中添加非碘盐的处罚

行政处罚

《食盐加磺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6

对在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副食品中添加的碘盐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食盐加磺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7

对碘盐加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而从事碘盐加工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食盐加磺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8

对公其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其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艾滋病防治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29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或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0

对医疗废物处理不当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1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的强制消毒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2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的临时控制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3

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4

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5

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6

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7

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8

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39

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0

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1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条例》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2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3

应急预案备案检查

行政检查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4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5

对安全培训机构的检查

行政检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6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

行政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7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行为的处理

其他类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8

对阻碍自然灾害救助的处理

其他类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49

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0

对盗伐、滥伐林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实施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1

对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实施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2

对伪造、倒卖、转让野生动植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准运证、驯养繁殖许可证、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3

对未取得狩猎证或不按限定的种类和数量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4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5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

《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6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高火险期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7

对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湖北省古树名木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8

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59

野外用火及防火设施的检查

行政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

《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260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综合执法中心

城郊街道办事处区域内

主要负责人:程红艳                 分管负责人:陈红林            填表人: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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