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公示(广自然资规执罚[2025]27号)
  • 发布时间:2025-11-19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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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广自然资规执罚[2025]27号

广水市******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该公司于2016年在城郊办事处跑马场村建设XXXX[1-5号楼],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对该公司5号楼超规划建设的983.83㎡,按照单价830.31元/㎡,处工程造价5%的罚款:983.83×830.31×5%=40844.19元(大写:肆万零捌佰肆拾肆元壹角玖分)。

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划许可建设的2号楼(4172.76㎡)及4号楼(4443.55㎡),按照单价830.31元/㎡,处工程造价5%的罚款:(4172.76+4443.55)×830.31×5%=357710.42(保留两位,大写:叁拾伍万柒仟柒佰壹拾元肆角贰分)。

共计:40844.19+357710.42=398554.61元(大写:叁拾玖万捌仟伍佰伍拾肆元陆角壹分)。

2.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完善相关手续。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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