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公示(广自然资规执罚[2025]26号)
  • 发布时间:2025-11-17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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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广自然资规执罚[2025]26号

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梅**于2015年对广水市广水办事处车站社区石板塘的老旧房屋进行改造,建设过程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1.对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201.88㎡,按照单价650元/㎡,处工程造价5%的罚款:201.88×5%×650=6561.1(保留两位,大写:陆仟伍佰陆拾壹元壹角整)。

2.责令当事人梅进军限期改正,完善相关手续。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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