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广自然资规执罚[2025]19号 | 广水市***公司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案 | 广水市***公司2024年未经批准,以防火通道名义擅自修建上山道路,破坏了地物地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属于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湖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 对该公司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5077立方米,按销售价格18元/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折合人民币91386元。 | 2025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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