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6-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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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2026年5月8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取得了位于广水市杨寨镇杨寨村,广水市杨寨镇冶金大道至铁路货场(冶金大道延长线)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421381202600006号)。

建设单位因申报该项目时用地面积与实际用地面积不符,于2026年6月10日向我局申请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上述编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用字第42138120260000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电话:6264322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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