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发布时间:2026-08-2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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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潘**医师未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卫医罚[2026]004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潘**(公民身份号码:420983****)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潘**于2026年3月22日在对产妇代*行紧急剖宫产诊疗过程中未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导致DDI实际用时40分钟,胎儿娩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武汉**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认为“成熟死产儿,符合宫内窒息死亡”,引发了重大医疗纠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事实。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责令暂停八个月执业活动。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8月28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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