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公安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7-01-05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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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广水市公安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水市公安局(地址:广水市十里办事处辉盛路特1号,电话0722-6248003,邮编:432700)。

一、概述

《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广水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条例》要求,编制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今年又进行了完善,依据参考文本,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修正和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广水市公安局安排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在广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积极落实市政府、随州市公安局工作部署,完善相关设施,不断提高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的建设标准。

二、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

(二)申请公开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本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的改进措施: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公布本部门的有关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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