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发布时间:2017-02-23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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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民政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民政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一、组织落实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督促落实,注重工作实效。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明确了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通过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近100条,其中,报纸、电视公开10余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0多条、其他途径公布50余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平台上,依法公开民政窗口单位服务事项、流程。在政府网站将社会救助、低保、大病救助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公示,及时公布了社会组织的成立和注销批复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的相关文件和社会组织年审结果。同时,将救助政策有关文件和重要通知一并发布。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积极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救助标准,先后发布《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五保供养条例》《五保、低保供养保障标准》等多个政策文件和重要通知。2016年,我们报市政府批准,将城市低保提高至41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400元/人/年提高至3432元/人/年,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3450元/人年和2200元/人年,统一调整为7050元/人年,并从八月份实施,实现了保障线与扶贫对接并轨,落实政策兜底扶贫。目前,农村五保5126人,月发供养资金100万元,高标准推进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对低保对象在其所在社区(村)设置公开栏,公示所有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

2.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新增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将新申报、审批的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批复信息和注销登记的批复信息发布到网站上,并且将社会组织登记所需的相关表格等文件也同时发布在信息公开网站上。

(二)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在政策解读上,我们逐步发布了我市救灾、救助、优抚等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并及时转载了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政策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们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三、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及时、准确,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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