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时间:2017-03-22
  •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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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机关及各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经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审批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目前,中心机关及35个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都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并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保障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为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大厅从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入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一)主动公开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公开目录,编制办事指南,实行“六公开”办事制度,即公开服务事项、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二)公开信息审核制。正确处理好实际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既要将应公开的内容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内容对外公开。  

(三)评议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四)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公开投诉机构、电话等渠道,明确投诉处理的职责要求,力求人民群众的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开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

(五)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重大工作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干部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法定程序公开。

(六)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  

三、创新形式,丰富公开载体,构建政务信息公开的立体通道。

大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多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对政务工作、法律法规知识、重要信息等根据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并留存备档。

(一)网上公开。把进厅办理的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办事流程、法律依据、许可期限、收费标准、表格下载以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布,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二)公示栏公开。在中心机关大厅设立公示墙,对进中心的窗口部门及人员、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收费标准、审批项目等内容进行公开。每个部门窗口柜台前面放置了工作人员信息标牌,便于办事人员辨认、查找和投诉。

(三)大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开。通过在中心安装LED大屏幕对行政相对人所关心的政务信息、窗口布局、服务指南、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一系列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四)宣传单、宣传册公开。为各部门窗口印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把服务事项、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六大内容进行公开。

(五)新闻媒体公开。积极在中国广水网上把本部门应公开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开。  

四、不断深化,积极推进,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  

2016年,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许可、服务、收费等项目进行清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一一核实,经过审查,最后确定保留200项。并将行政许可项目集中到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同时公开审批主体,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批责任人;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行政许可项目。

我们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差距,例如网上公开还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内容有时还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措施,促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把政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做出更大贡献。  

广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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