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0-9188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广政办函〔2020〕1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0-23
编辑
审核
广水刘桂明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广政办函〔2020〕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22日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充分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到2023年,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各镇办、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镇办、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市政服务、医疗卫生、扶贫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二)高标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镇办、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责任明确、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要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开展。

(三)全方位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

(四)全方位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随州网站集约化平台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底前,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逐项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政府热线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市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镇办、市直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或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要讲清楚相关政策出台、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等,不给群众留疑问。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各镇办、市直各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政府网站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镇办、市直各部门要及时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及时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八)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办、市直各部门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要完善各镇办、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总结借鉴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解读、传播做法,通过村 (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镇办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编制目录。各镇办、市直各部门要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目录编制以及目录中承诺公开事项的信息发布,在承诺公开的平台渠道中能够查阅到对应公开的信息。

(二)复核目录。10月下旬,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将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统筹调度推进各对口部门目录的编制情况、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及共性公开事项进行复核。11月上旬,组织对口业务部门将确认后的公开事项录入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

(三)验收目录。11月下旬,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会同26个领域涉及的部门对各单位上传到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的各领域公开事项名称和要素进行验收,查找不足、指出问题、反馈改正。

(四)其他任务。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及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以外的其他具体任务,由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自主安排本辖区内各部门开展相应工作,并对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核验,并按照总体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适时进行验收。

此外,国家有关部委在26个领域之外形成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指引后,涉及的对口部门要比照以上工作方式开展对应领域的事项梳理和公开,并将有关事项上传至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镇办、市直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镇办、市直各部门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职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加强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表及时、准确由信息员通过单位后台账号上传相关内容,并及时更新授权维护的栏目。(详见附件)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加大执行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抓好问题整改,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发布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附件:广水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明细表


广水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明细表

  

频道名称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责任单位

责任人员

审核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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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镇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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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镇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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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镇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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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市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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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领导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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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政府工作机构

政府机构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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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镇办领导

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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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规划信息


镇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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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统计信息


镇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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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服务

依据、条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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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行政许可结果

链接信用中国(湖北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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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处罚/强制

依据、条件、程序

链接政务服务网


市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

链接信用中国(湖北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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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

权责清单


链接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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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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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财政预算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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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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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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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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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镇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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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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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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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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