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0-809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政办函〔2020〕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5-15
编辑
审核
广水刘桂明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5-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
  • 【字体:

广政办函〔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广水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10日


广水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7〕67号)、《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鄂城建绿办〔2018〕2号)及《随州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随政办发〔2019〕24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启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按照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和工作思路,集中开展我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完善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建引领,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共建共享”理念,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政府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积极建立政府主导、主管单位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改造工作。

(三)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影响居民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积极推进相邻小区打破围墙,形成微循环,解决居民停车、出行难等问题。按照“先拆违后改造、先民生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先民主后决策”的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改造。

(四)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必须满足改造条件,改造后必须达到“路面平整无坑洼、排水通畅无堵塞、建筑设施无违章、杆线规范无乱牵、水电安全无隐患、环境卫生无死角、后期管理有机制”的标准。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五)改管并举,注重长效。坚持前期改造与后期管理相结合、小区改造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办事处、社区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动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自治小组,创新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

二、改造范围

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原则上是城镇规划区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房屋达到3栋及以上或户数达到50户及以上,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积极参与配合改造的小区。

不包含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以及列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或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

三、改造内容及要求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完善市政设施、整治环境卫生、修缮改造房屋、完善公建配套、健全治理体系5大类。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选择改造内容,达到改造标准。

(一)完善市政设施

1.改造水、电两表入户管网。水、电两表未出户(入户抄表)的小区,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实行入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改表到户,实行“一表一户”,供水供电部门抄表到户。

2.疏通、整修排水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疏通、整修排水、生化池设施,保障排水通畅,不堵塞、不外溢,并与城市排水管网连通,实现雨污分流。

3.修整小区道路。修整小区破损道路、停车坪,达到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缘石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可采用沥青路面。

4.规范杆管线设施。清理、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邮政、广电、燃气、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杜绝乱拉乱接,原则上要求管线入地,对确实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小区必须采用槽盒、套管或桥架等方式进行统一归置、绑扎、固定,保证整洁美观,减少安全隐患。

5.改造停车设施。整修或新建公共机动车、非机动车库(棚),整顿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公共停车区域功能,可根据需要增设充电桩。

6.更新、规范环卫设施。维修、更换、增设垃圾箱(桶、池),方便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倾倒和堆放。

7.维修、安装安防设施。已安装安防设施的小区,对其进行维修、完善,确保正常使用。未安装安防设施的小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添置安防系统,并优先在小区出入口安装设置。

8.完善消防设施。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根据规定设置室外消防栓,按相关标准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9.配套休闲设施。结合小区条件新建休闲设施,对原有的休闲场地进行修缮,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

10.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二)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卫生保洁。配足卫生保洁人员,加强小区道路、绿化带、公厕、楼道的保洁,确保小区干净整洁。

2.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污水横流现象。

(三)修缮改造房屋

1.整修屋面。维修破损、渗漏的屋面。有条件的小区,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重新对屋面进行设计改造。

2.整治外观。整治小区的乱牵乱挂、乱贴乱画和各类“牛皮癣”。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修缮,达到安全、防漏、美观的效果。有条件的小区或楼栋,可对外墙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3.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整修并配套照明、邮政等设施。

4.加装电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按省定政策安装费用由业主承担,因加装电梯造成容积率增加的,增容部分可不收取地价款。

5.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侵占和毁坏绿地、违规作坊、饮食服务污染和扰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公建配套

1.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2.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3.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参照《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各小区实际,可采取在小区内置换、租赁或规划审批新建房屋等多种方式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保障小区开展物业管理需要的办公场所。

(五)健全治理体系

积极稳妥推进老旧小区后期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并纳入社区治理体系。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成立市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摸底工作,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改造计划,做到任务分解到人,时间节点明确、保障措施完善。实施单位按照“一个小区一套方案”的原则,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科学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改造内容、改造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式、实施主体、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改造方案应由社区或业委会组织公示并经居民代表签字确认、报所在办事处或主管单位审查把关后,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重点从小区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对改造方案进行评审,提请市政府研究确定,并报随州市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组织实施。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开展改造工作。各部门要建立联系帮扶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强化项目组织管理,确保改造方案、改造内容、改造项目、项目设计、招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理和验收等每一环节合法合规,工作流程规范,可操作性强。

(三)验收接管。改造完成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办事处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田涛任组长,副市长梁晗任副组长的广水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组织专题协调会,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督办改造工作进度,对各小区改造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政府设立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市直单位负责对结对扶持小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此项支出可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计划,用于扶持小区改造工作;各设施(管线)单位作为设施(管线)的产权人,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改造”的原则,加大老旧小区各类设施(管线)建设和改造力度,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改造,对相关费用依照规定给予最大限度地减免优惠;按规定应由居民出资的由居民自行承担;鼓励原产权单位捐资捐物参与小区改造。

(三)营造改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推进改造工作的有力举措,引导广大市民关注、理解、支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营造强大舆论氛围,提升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附件:广水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广水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人  员  名  单

长:田  涛   市  长

副组长:梁晗副市长

员:马运强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云波   市住建局局长

陈朝晖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海   市发改局副局长

但尔鹏   市科技经信局副局长

金绍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健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周贵斌   市城管局副局长

吴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方林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永刚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沈宪林   市审计局副局长

赖守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启岭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梅  瑶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

孙开华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雪峰   市供水办主任

苏小乐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蔡雄波   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聂  超   市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吴有东   市联通分公司总工程师

吴明波   楚天网络广水支公司总经理

张自力   广水中环燃气公司总经理

徐  应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宋月亮   广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亮平   应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周应奎   广水街道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韩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核定老旧小区的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管线)单位收费优惠标准,积极申报国家项目补助资金。

市科技经信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通信企业对通信管线进行整理规范及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改造项目规划编制。

市城管局:负责老旧小区违建拆除、垃圾分类收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小区健身设施配建及验收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消防部门指导推动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维修更新,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审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老旧小区的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管线)单位收费的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安防系统建设的方案审核和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验收。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协调系统内单位小区的改造。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推动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维修更新,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市供水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供水企业落实小区改造要求及相关优惠政策。

改造小区原产权单位:负责单位宿舍小区改造前的调查摸底、意见收集、矛盾调处和违建拆除等,配合建设单位完善设计方案和管理施工现场,负责做好改造后小区的后期管理。

各镇(办)及村(社区):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宣传改造政策,协调处理改造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

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分公司、市移动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楚天网络广水支公司、广水中环燃气公司:承担老旧小区改造所涉及的管线及设备改造,安排专人对接,开展改造方案设计和改造施工,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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