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广水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6月2日
广水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有效推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全覆盖,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政办电〔2021〕17号)精神,《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政办函〔2021〕7号)精神,经各单位报送并反馈意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均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国家、省、随州市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要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将责任落实到股室,落实到监督员,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工作。要对照权力与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抽查举措,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抽查计划发起部门应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附件:广水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计划 名 称 | 抽查对象 | 检查内容(抽查事项) | 牵头单位 | 参与检查 单 位 | 事项类别 | 抽查 比例 | 检查方式 | 检查 时间 | 检查依据 |
1 | 地方储备粮联合抽查 | 地方储备承储企业 |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开展监督检查 | 市发改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 1% | 随机抽查 | 2021年10-12月 | 《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2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校服)检查 | 各类中小学及其校服生产销售企业 | 校服的选用、采购流程;校服的定价、质量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专项检查事项 | 1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生校服选用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2021〕1号) |
3 | 广水市2021年爆破事业单位双随机联合抽查 | 全市范围的爆破作业单位 | 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 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 4.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 5.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 市公安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 | 重点检查事项 | 50% | 现场检查 | 半年 一次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4 |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 民枪配售中心、射击竞技体育运动中心、狩猎场、护秋队等民枪从业单位 | 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 市公安局 | 市文化和 旅游局 | 重点检查事项 | 2%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一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5 | 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检查 | 机动车回收拆解单位 | 登记台账、安防设施等 | 市公安局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0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治安管理办法》 |
6 | 广水市2021年保安行业相关单位双随机联合抽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标识标志、保安资格证核查) | 市公安局 |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 重点检查事项 | 2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7 | 旅馆、旅店监督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旅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市公安局 | 市卫健局 | 专项检查事项 | 2% | 现场检查 | 半年 一次 | 《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管理条例》 |
8 | 广水市2021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双随机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用工单位的检查 | 市人社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5% | 现场检查 | 4-5月 | 《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9 | 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双随机联合抽查 | 城镇污水 处理厂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住建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县级头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 |
10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生态环境监测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单位和监测仪器设备制售单位及人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事项检查 | 15% | 现场检查 | 全年 |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0]39号) |
11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 |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市住建局 | 市应急 管理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实地检查 | 5-11月 | 《建筑法》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12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 |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住建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实地检查 | 7-12月 |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
13 | 燃气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实地检查 | 5-10月 |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14 | 对已建成运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情况和处理效果监督检查 |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设施及运营企业(市场主体) |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设施及运营企业检查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00% | 实地检查 | 6月、10月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第4条第3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第5条第3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
15 | 广水市2021年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监督检查双随机联合抽查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市交通 运输局 |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30% | 实地检查 | 3-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 |
16 | 广水市2021年道路货运经营情况双随机联合抽查 |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企业 | 对道路货运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市交通 运输局 | 市公安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实地检查 | 5-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17 | 广水市2021年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联合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市交通 运输局 |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 专项检查事项 | 50% | 实地检查 | 4-11月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18 | 广水市2021年道路零担货运双随机联合抽查 | 道路零担货运经营企业 | 对零担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货物抽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市交通 运输局 | 市公安局 | 专项检查事项 | 5% | 实地检查 | 4-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条 |
19 | 广水市2021年对危害航道安全行为的双随机联合抽查 | 水路运输经营企业、涉水作业活动(采砂) | 对危害航道通航安全行为的行政检查 | 市交通 运输局 |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30% | 实地检查 | 5-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 |
20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 经营者 | 农药监督检查 | 市农业 农村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2%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农药管理条例》 |
21 | 肥料 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 经营者 | 肥料监督检查 | 市农业 农村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2% | 现场检查 | 全年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22 | 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 经营者 | 种子监督检查 | 市农业 农村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2% | 现场检查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
23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 兽药监督检查 | 市农业 农村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2% | 现场检查 | 全年 | 《兽药管理条例》 |
24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市农业 农村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2% | 现场检查 | 全年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25 | 广水市2021年度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督检查 | 全市外商投资企业 | 1.是否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2.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所填报的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3.是否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4.是否未经审批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限制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5.是否存在触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情形; 6.是否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 7.是否履行商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市科技 经信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外商投资企业抽查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
26 | 广水市2021年度对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督检查 | 全市已经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经营主体 | 1.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歇业或终止经营的,是否到发证机关办理经营资格暂停或注销手续。存在改扩建的企业的申报及备案手续; 3.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情况; | 市科技 经信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成品油零售企业抽查1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全年 | 鄂政办发〔2020〕57号、随政办发〔2020〕22号 |
27 | 广水市2021年度对拍卖企业的监督检查 | 全市拍卖企业 | 1.企业年度内是否有违规经营事项; 2.企业按时报送行业经营统计数据的情况; 3.拍卖师从业情况及资质使用情况。 | 市科技 经信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拍卖企业抽查30%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全年 | 《拍卖管理办法》 |
28 | 广水市2021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联合抽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 一般检查事项 | 20% | 实地检查 | 4-6月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消防法》 |
29 | 广水市2021年文化娱乐场所双随机联合抽查 | 文化娱乐场所 | 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 一般检查事项 | 20% | 实地检查 | 7-10月 | 《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消防法》 |
30 | 旅行社行业监管 | 旅行社 |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抽查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50% | 实地检查 | 全年 | 《旅行社管理条例》 |
31 | 广水市2021年职业卫生双随机联合抽查 | 涉及职业危害企业 | 对职业疾病防治监督检查 | 市卫健局 |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实地检查 | 5-11月 | 《职业病防治法》 |
32 | 广水市2021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双随机联合抽查 | 各类工业企业 | 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情况的检查 | 市应急 管理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现场检查 | 6-9月 | 《安全生产法》 |
33 | 广水市2021年统计法执行情况双随机联合抽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 市统计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1% | 现场检查 | 8-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34 | 广水市2021年度地方类金融机构联合检查 | 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 依法合规经营情况,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 | 市金融办 |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保监组 | 一般检查事项 | 融资担保公司抽查1家,小额贷款公司抽查2家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6-12月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35 | 广水市2021年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 配置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社会单位 |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情况及消防产品质量 | 市消防救援大队 | 市市场 监管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2% | 现场检查、抽样送检 | 全年 |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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