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2-0132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广政办函〔2021〕1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8-22
编辑
审核
广水刘桂明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8-22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自查台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是否存在栏目内容未更新、断链错链、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报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人:刘桂明,联系电话:6264595);市融媒体中心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每天一抽查、每周一巡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并将检查结果报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结果将纳入各地各部门年终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检查发现政府网站栏目、政务新媒体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二、建立日常运维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发布、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职责,加强日常内容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等不良信息应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应及时上报。

三、建立信息审核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信息采集、审核、录入、报送等程序,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加强保密审查,严防失密泄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互动顺畅、服务可用、先审后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实用的网上服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网站的栏目设置,制定和完善信息内容更新清单,明确日常更新、定期更新、随时更新的类别、时限和主体,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信息,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据准确。严禁各地各部门转载未经其他单位官方授权的信息,如转载的信息已经授权,要在转载页面上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四、建立信息联络员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承担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同时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的收集、撰写、报送、录入及联络工作。各地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4日前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人:刘桂明,联系电话:6264595),如有调整及时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和市融媒体中心备案。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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