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4917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广政办发〔202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0-16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16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广水市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14日        

广水市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鄂政办发〔2021〕38号)精神和随州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上下联动与部门协同相结合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地方责任落实,依法加大对油库和加油点油品证照、质量、安全、环保、纳税等方面的监管力度,打击查处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偷逃税等成品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成品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隐患,强化税收征管,维护成品油市场良好经营秩序,推动成品油流通行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行为。包括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流动加油车(罐)、非法运输油品、非法售卖成品油等行为;利用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非法改装油罐车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偷逃税行为。包括成品油销售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加油站点无票、变票、非成品油品名采购成品油行为;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低于实际销售量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和计量不合规行为。包括非法调制、掺假使假、销售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行为,成品油销售计量作弊行为,车用乙醇汽油封闭区域销售不符合规定的高清汽油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定期、不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措施,按要求汇总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二)科技经信部门。负责检查成品油企业经营许可证;负责核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台账和油品来源,会同其他部门将查处的油品依法予以处置,协调相关企业做好被罚没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照职责分工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成品油经营工商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做好计量器具强制鉴定,查处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

(四)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非法运输、储存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查处利用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深挖源头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涉案线索;查处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其他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五)税务部门。负责加强成品油站点税收征管,严肃查处加油站点虚开发票和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使用加油站综合监管云平台。

(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手续不齐全、未按时期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和防渗设施改造、环保设施运行不达标的行为。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机动车擅自改装、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查处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行为。

(八)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职责,重点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设施配备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成品油(柴油为闭杯闪点小于60℃)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并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违法经营行为给予处罚;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审批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依法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九)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广水石油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处置(包括不合格油品);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系统企业自查自纠,确保规范经营;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十)各镇办(开发区)。各镇办(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点、无照无证经营的黑加油点、黑油罐车进行清理整顿、关闭取缔,确保安全。切实履行各自的日常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地存在的问题,尽快实现规范化、法治化管理。

四、步骤安排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开展辖区内摸排清理,全面掌握本地成品油市场状况,经营企业情况,对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点的安全、环保、油品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对摸底排查的问题和群众提供的线索要逐一核实,组织联合执法,按照责任分工予以查处。

(三)督促指导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各责任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对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经营依然混乱、违法违规行为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佳的地区,各责任单位要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以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成品油市场监管合力。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和整治效果,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附件: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梁晗鹍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 组 长:李承国      副市长

张  亮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大海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武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善清      市发改局局长

付宏林      市科技经信局局长

易  兵     市税务局局长

吴伯清      市发改局副局长

冯  斌     市科技经信局党委委员

黄启岭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永安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彭  辉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

陈健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小明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

彭开勋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  清     市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黄  经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佳怡     中石化随州广水分公司经理

刘  笛     中石油随州广水片区经理

秦国森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刘  攀     应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全平      广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舒东波      十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程红艳      城郊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自海     杨寨镇镇长

张亮平     武胜关镇镇长

肖  瑶     李店镇镇长

李  静     太平镇镇长

周  剑     骆店镇镇长

黄红军     陈巷镇镇长

欧阳礼军     长岭镇镇长

周  慧     马坪镇镇长

王  虎     余店镇镇长

余  川     关庙镇镇长

赖延安     蔡河镇镇长

张  鸿     郝店镇镇长

陈  珍     吴店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叶善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伯清、冯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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