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度广水市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4月18日
2016年度广水市审计项目计划
2016年,全市审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并紧紧围绕广水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为新常态下全市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我市的审计项目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5个方面,重点关注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按照“上审下”和“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
“上审下”由省审计厅组织,2016年2月底进行,3月底结束现场审计,4月中旬前提交审计报告;“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每月进行,并于当月20日前上报审计情况。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署定)
以促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对市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收支规模、结构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延伸相关单位和个人。(目前暂按“同级审”方式下达任务,待审计署正式审计方案下达后另行调整)
2016年8月1日开始实施审计,9月1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9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以“上审下”的方式,对市房管部门2015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
2015年11月10日开始实施审计,2016年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审计调查(省定)
以“交叉审”的方式,对市人民政府及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编办、公立医院等单位截至2015年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对市一医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包括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内部管理、医疗服务能力、资产负债及收支规模结构、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的情况,重点针对市一医院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加重患者负担、财务管理混乱、私设账外资金、滥补滥发、违规采购、举债建设和资产管理不完善等方面问题。
2016年3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调查,4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调查,5月中旬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二、本级审计项目计划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对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市财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地税局2015年度税收计划完成、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和财政收支等情况,并适当延伸审计其他财政性资金较多的部门和单位。2016年9月中旬前完成。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组织对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基地管委会、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收支预算执行结果及差异、部门资金存量、预算执行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以及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等情况。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
以促进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对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管理和使用的专项资金情况及城市路灯照明费用情况进行审计。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政府性基金审计
对部分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摸清政府性基金的总体规模、结构及种类,揭示和反映政府性基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2016年9月上旬前完成。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情况,促进养老保险政策全面落实,推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2016年9月底前完成。
(六)公办高中债务审计调查
对公办普通高中截至2015年底债务余额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摸清公办普通高中的债务规模、构成、用途及学校资产状况,提出加强普通高中债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七)重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推动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对市政工程、水利、交通、移民、教育、土地等行业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开展全方位审计,在全面摸清重点投资建设基本程序、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进度、项目管理和重大采购情况的基础上,严查偷工减料、高估冒算及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全面评价项目绩效情况。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八)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或单位)科学发展,实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为目标,以“权力运行、依法行政、责任落实、廉洁从政”为重点,对市农业局、水产局、环保局、粮食局、物价局、统计局、经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档案局、十里街道办事处、郝店镇政府、杨寨镇政府、一中、实验高中、人防办、老龄办、三潭风景管理处等17个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完成广水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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