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6月19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我市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导致主城区及李店、十里、骆店等镇办发生洪涝灾害。应山主城区大面积渍水,平均积水深度50厘米,最大积水深度1.5米,城区38个居民小区,2200余户受灾,500余名群众被困。面对突如其来的灾情,市公安消防大队全警动员,携带冲锋舟、橡皮艇、救生绳等装备迅速赶往救灾现场展开救援。在历时5个多小时的奋战中,出动消防车辆32台次,官兵179人次,共营救、疏散、转移被困群众346人,抢救保护人民财产700余万元。
7月1日11时,我市再次遭受暴雨袭击,导致长岭镇平林朝阳街道积水,30余户群众被困。灾情发生后,市公安消防大队迅速成立突击队赶往灾区,利用携带的橡皮艇、救生衣等装备采取背、抱等方式救助受灾群众。至下午3时许,共营救、疏散、转移被困群众100余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200余万元。上述2次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减少了灾害损失,有效地避免了人员伤亡。
为鼓舞士气,激励工作,经研究,决定给市公安消防大队集体记三等功。
希望市公安消防大队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再接再厉,为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不怕吃苦、奋力拼搏、积极进取,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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