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4-53238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社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0-17
编辑
审核
广水市
2024年广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三批企业名单公示
  • 发布时间:2024-10-17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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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市稳岗返还按照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今年稳岗返还继续“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企业无需申报,由市人社部门通过省社保信息系统数据比对核查,核实参保单位是否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精准向符合条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补贴,做到“免申请、零跑腿、速发放”。现将全市2024年第三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30家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咨询电话:0722-6239366

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2117

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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