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级关于进一步深化招投标“放管服”改革,推动招投标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原《广水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单项工程投资标的价在2万元至50万元内(不含50万元),提高为单项工程投资标的价在5万(含5万元)至50万元内(不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进入广水街道办事处农村“三资”招投标中心交易,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本通知精神自2020年7月13日执行。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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