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0-915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9-08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2020年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 发布时间:2020-09-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应山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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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今年9月在全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时间

9月上旬启动,10月上旬活动总结。

三、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聚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的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五项活动:

(一)开展“学”“讲”“考”“用”“守” 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立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讲”“考”“用”“守”活动。街道党工委中心组9月中旬组织安排一次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相关内容的专题学习,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党纪法规学习,形成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载体,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应山街道纪工委、派出街道监察室加强督办检查通报,确保“学”“讲”“考”“用”“守”活动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 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各基层党组织)

(二)开展助力夺取“双胜利” 主题宣传。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等工作大局,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组织邀请新闻媒体集中采访,生动讲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忠诚履职担当、强化政治监督以及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阳奉阴违、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故事。各村社区在廉政文化宣传长廊开设专题专栏,宣传解读“鄂纪励十二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共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助推广水高品质融合、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街道党工委宣传口、各基层党组织)

(三)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街道党工委要肩负起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十进十建”活动,坚持把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融入日常,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要把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作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通过观看《不忘初心 钟声示警》警示教育片、阅读学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二)》、创作廉视频、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案例通报曝光等方式,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治本,督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各基层党组织)

(四)开展“廉洁好家风”“廉政文化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党工委把清廉家风教育作为党性宗旨教育、纪法教育、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将创建“廉洁家庭”纳入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中,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深化拓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配偶讲廉、诺廉、倡廉,采取面向全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发放廉洁倡议书、发送廉政短信等活动形式,引领家庭助廉新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利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向校园延伸。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宣传口、妇联、团委、中心中学、各基层党组织)

(五)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组织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处直部门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到杨涟纪念馆(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在媒体网站集中观看《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清官杨涟》等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继续组织好普纪普法“大篷车”巡演活动,不断放大“大篷车”普纪普法效应。充分运用“大舞台”、村村响“大喇叭”、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推动优秀廉政文化浸润人心。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运用LED屏、户外大型展牌、宣传专栏、文化墙廊、建筑围挡、公园广场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政标语、图文和视频,在社会上营造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作廉政题材的书画、诗词楹联等比赛活动。(责任单位: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街道党工委宣传口、党政综合办公室、各基层党组织)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抓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体责任,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活动落实落地,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活动,当好领导者、推动者、示范者。

(二)突出实效抓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聚焦活动主题,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策划,抓好统筹,保障实效。党工委宣传口要精心策划,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宣传报道。文化站要加强廉政文化活动统筹,塑造清廉文化新风尚。

(三)强化督查抓落实。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要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只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各基层党组织于10月13日前,将“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报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将对全办各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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