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175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7-19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信息公开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7-19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体:

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要求对如下内容在政务服务网站等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

一、测绘地理信息股依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编制本市域内的地图依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地图名称、审图号以及地图审核的依据、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地图审核申请表等内容,自审核通过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在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土地征收范围依法确定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分别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三、国土空间规划股《广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20-2035)》初稿完成,经过专家评审,在通过规委会审议后的1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内容包括规划文本(简本)、规划图件(部分图纸)。

四、建设规划管理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已审议拟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总平面图,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方式为:现场公示和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开发利用股、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对拟出让地块的出让方案在招拍挂以前20日进行公告、公示;对成交结果在成交当日进行公告、公示;对供应结果在供应当日进行公告、公示,以上信息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告、公示。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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