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我办村级债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鄂办发[2021] 23号)和《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发[2021] 13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随州市委总体部署,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规范“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相结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减负、增能、提效并举,为全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经济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财务清理目标:村组2020年以来所有的财务账目、经济往来、承包合同、财产物资、两工(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折款、“一事一议” 筹资、国家税赋减免、国家各项补贴、国家转移支付、干部工资尾欠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得到全面清理。
(二)债务清查目标:以“锁定”和“挤水分”为重点,通过清查,使每笔债务得到重新确认、每笔利息得到重新核实、每笔干部工资尾欠得到重新审定,所有债务“水分”全部“挤干”。
(三)化解债务目标:无债务“水分”(即无虚假债务),债务额度全面锁定。在2020年底债务总额基础上,负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村,2021 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村,2023 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村,自2021年起每年化解村级总负债数的20%,到2025 年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0万元以上的村,每年债务下降15%。到2025年底,全办75%的村实现债务基本清零。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
1. 组建工作专班。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依托村(社区)“两委”,吸收老党员、老干部和村(居)民代表,迅速组建办事处、村(社区)两级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确保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开展宣传动员。通过会议、横幅、广播、电子屏、微信、短信、《致农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化债措施等,发动广大村(居)民积极参与。
3. 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在广泛征求各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镇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
(二)清理锁债阶段(2021年6月20日前)
1.清理债权债务。以总账、明细账和原始凭证为依据,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编制《村债权债务情况明细表》。
2.核对债权债务。向债权人和债务人发放《债权清收对接函》、《债务偿还对接函》,与债权债务人核对债权债务并答复确认。
3. 结果张榜公布。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村级债务,6月20日前要锁定债务数额,并上传到“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
(三)化解债务阶段(2021年12月10日前)
1. 民主议定办法。对已确定的债权债务进行民主商议,通过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方式议定债权清收办法、债务化解办法和呆死账处置办法等。
2.依法清收债权。按照民主议定的债务化解办法积极稳妥化解债务。村委会对农户、单位及个人的历史欠款,以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农户税改前的应交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债权与债务相抵方式处理;对债务人(含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予以核销。
3.逐步化解债务。根据本方案中化解债务目标,逐年按比例化解债务,城中村和有产业、有资源的村可适当提高化债比例,缩短化解期限。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
1.账务处理。由村(社区)“两委” 成员组织理财小组搞好村组全部清收单据款项、原手续核定待销并全面提请党员群众代表议定。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组织本单位理财小组成员对化解后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一一勾列、甄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按时还款或账务调账处理,还款、调账等所有手续须经本单位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且履行“四议两公开”手续。
2.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债权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合规有序,防止前清后乱,前化后增。
3. 资料归档。安排专人将每次专班工作会议的宣传发动、代表大会议定事项、专班入户清收化解债权债务等文件材料、动态资料、图片视频及时整理归档。
四、化债措施
(一)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由办事处统一管理。对有明确偿还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制定还款计划,办事处主管单位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
(二)落实政策减免。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应依法依规给予政策减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集体欠缴税费形成的债务予以免除: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豁免;对因上级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产生的村级债务,各地应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化解。金融机构应制定优惠政策,对税改前的村级贷款、相关机构从未主张过债权且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销;一直主张债权的,可依法予以减息免息。
(三)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培育更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让更多农民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资源优势,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对没有履行承包合同义务、闲置达2年以上的村集体资源,可依法收回,重新开发利用发展集体经济:招引能人回乡创业,发展村级特色产业。
(四)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用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已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可用分红收益冲抵所欠债务。
(五)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下决心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上级安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不得要求村级组织配套。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鼓励村企“结对帮扶”。根据《关于开展“千企帮千村”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农化债办[2021]1号)精神,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支持村集体化解债务。一是开展资助帮扶。发挥企业的市场和信息优势,在帮扶村建立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合同订购、下乡采购、电商服务等模式,帮助当地农副产品进企业、学校、 超市和城市,开拓市场、增加收入。二是开展合作帮扶。引导企业在帮扶村通过产业转移,带资金、带技术、带设备与村集体合作,开展配套新产品加工,支持村集体利用自有资金完成资产入股经营或与企业共同开发,发展适度规模集体经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设施渔业、林下经济以及工业、商业等项目,实现村金合作共赢。三是开展捐赠带扶。引导企业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等方式,帮助村集体发展产业或用于偿还村级债务,企业与村共同商定使用管理办法。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水街道办事处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方国全、办事处主任宋月亮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国权、办事处副主任叶金成、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谭静宁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统筹、镇办负责、村(社区)实施”的工作机制。办事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完善村级化债控债工作的责任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村(社区)级组织是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承担直接责任。各村工作专班承担各村(社区)清产核资和化解村级债务的日常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纳入乡村基层治理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作为对各村(社区)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在债务核实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化债完成不作账务处理(销账)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每月20日前要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部署、宣传发动、制度建设、经费保障、企业帮扶以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办事处化解村级债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尤其是化债特色、亮点工作材料要及时报送。
附件: 1.广水街道办事处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广水街道办事处XX村化债情况统计表(表样)
3.致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模式)
4.债权清收对接函(样本)
5.债务偿还对接函(样本)
6.收条(样本)
广水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广水街道办事处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方国全 街道党工委书记
宋月亮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 吴国权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叶金成 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谭静宁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成 员:刘思齐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周 新 财政所所长
杨国民 财政所副所长
高天江 广水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郝小国 广水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黄文良 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办农业农村办公室,高天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郝小国、黄文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村级化债工作。
附件2
广水街道办事处 村化债情况统计表(表样)
债权人 | 债权人明细 | 债务形成时间 | 金额 | 利率 | 期限 | 核定债务金额 | 原因 | 用途 | 经手人 | 审批人 | 化解债务金额 | 未化解金额 |
银行信用社等借款本息 | 1. | |||||||||||
2. | ||||||||||||
3. | ||||||||||||
单位借款本息 | 1. | |||||||||||
2. | ||||||||||||
3. | ||||||||||||
个人借款本息 | 1. | |||||||||||
2. | ||||||||||||
3. | ||||||||||||
应付款项(不包括应付征地补偿款) | 1. | |||||||||||
2. | ||||||||||||
3. | ||||||||||||
应付 工资 | 1. | |||||||||||
2. | ||||||||||||
3. |
附件3致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模式)
广大村民朋友: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 2021年将作为全省化解农村债务的开局年,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起,通过几年的努力,全面清收债权,逐步化解债务。为此,广水街道党工委依据省、市的决定,于2021年XX月XX日起,启动在XX村债权清收、债务化解工作。村民朋友们,作为XX村的一员,XX村的发展壮大乃至于村委会的正常运转,都与您休戚相关。您既是本村的所有权益的受益者,也是村民必须履行各类义务的履行者。感谢您一直以来对XX村的大力支持,同时感谢您为XX村的经济发展及和谐稳定所做出的积极贡献。村民朋友们,恳请您在我村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村委会将全力清收村集体的所有债权,并从2021年起,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偿还所欠村民朋友的债务。我们有信心带领大家积极发展村级经济,大力整治人居环境,美化、优化我们的家园,XX村的明天,定会更加美好可期。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年月日
附件4
债权清收对接函(样本)
尊敬的___(先生/女士):
经核实,您下欠XX村XX款项合计人民币
大写:万仟佰拾圆角分。请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将所欠款项一个月内全部归还XX村委会,如果您对本函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三日内来我村办公室当面提出或致电沟通,逾期视为同意。
联系电话:村支部书记XXX 村会计XXX此致
敬礼!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年月日
债权清收对接函(回执)
尊敬的(先生/女士):
现就您下欠XX村各类款项金额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万仟佰拾圆角分一事特向您通知如下,请您对该笔欠款予以确认,并请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之内还清。签收人: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年月日
附件5
债务偿还对接函(样本)
尊敬的(先生/女士):
经核实,X村下欠您 xxx 款项合计人民币 元,大 写:_ 万 任 佰 拾 圆 角 分。请于接到通知之日起,核实确认金额是否正确,xx村委会将所欠款项月内全部归还,如果您对本函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三日内来我村办公室当面提出或致电沟通,逾期视为同意。
联系电话:村支部书记XXX
村会计 XXX XXXXXXXXX
此致
敬礼!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债务偿还对接函(回执)
尊敬的(先生/女士):
现就 XX 村下欠您 XX 款项金额合计人民币元。大 写:_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一事特向您通知如下,请您对该笔欠款予以确认,X村委会将所欠款项一个月(或个月)内全部归还。
签收人: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6
收 条(样本)
今收到 XXX 村委会现金(或转账)人民币元,大 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原实际欠我的 XXX 款项为:。剩下欠我的XXX款项为人民币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或今已全部结清)。
XXX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