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好2021年本中心防汛抗旱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中心生产安全、有序、延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敖国华 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浩祥 瞿 霞 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汪大炜 徐建朝 熊亚东 苏国平 李志勇 张 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常事务管理,及时向中心各股室传达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通报工作动态;制定防汛抗旱工作计划,搜集、汇总和发布相关信息。
2、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中心本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启动和消除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工作;处置日常工作和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统一展开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监测工作,及时搜集、分析、汇总与上报洪涝、干旱灾害产生情况和受灾动态情况等相关信息;制定落实抗灾救灾措施,提出展开灾后恢复生产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按规定严格管理生产救灾资金,确保生产救灾资金落到实处。
二、灾害预警和灾害报告
1、预警信息。省、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情、汛情、旱情信息。
2、信息收集。 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信息。
3、信息报送。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由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灾情,再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农业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在重大自然灾害产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洪涝、干旱灾害产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应急响应行动。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复产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同时将灾情上报上级农业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落实救灾复产措施。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产业救灾复产工作;救灾工作组展开灾害、灾情评估工作,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并根据灾害产生范围、程度等评估结果,向市委、市政府建议从市级财政中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同时向上级农业事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2)应急响应终止。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终止防洪抗旱应急响应,中心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确认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转入正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农业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总结汇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农业事业主管部门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积累经验。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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