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重点,现就11月份中心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二、活动时间:
中心机关支部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于11月15日(星期一)开展。
三、活动主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规定动作
1、党员交纳本月党费;
2、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3、重温入党誓词;
4、诵读党章;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二)自选动作
1、关于认真做好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事项的通知。
2、学习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市第九次党代会、第九届人代会、第九届政协会会议精神,突出争先进位、产业布局、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从严治党等方面,围绕本地本单位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讨论。
4、中心党组织到乡村振兴驻点村党组织或结对共建社区党组织,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心党组织通报为驻点村、结对社区办理实事情况,村(社区)党组织通报本党组织办理实事情况。党支部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提交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或答复。
5、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湖北问题整改工作。党支部开展一次预备党员未按期转正情况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直机关工委汇总所辖党支部整改情况,于11月16日前报市委组织部(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1、精心谋划,确保活动质量。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学习主题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推动“支部主题党日”真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主题党日场所和个人的防护工作。
2、严格标准,落实活动要求。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属性,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3、严肃纪律,提升活动质效。各党支部要严肃活动纪律,全体党员均应按时参加活动,扎实做好各项规定动作,不得随意省略,确保活动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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