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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14160/2021-338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1-08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开展“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1-11-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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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广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结合我局优抚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监督检查的文件精神,针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督查,盯紧对象、政策、落实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清查违规违纪问题,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对政策落实的满意度,为打赢民生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督查。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长:徐光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叶由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员:湛  涛  局办公室主任

吕耀祖  优抚褒扬股股长

  艺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

  玲  优抚褒扬股工作人员

  训  优抚褒扬股工作人员

  香  优抚褒扬股工作人员

贞勇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晓静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股,办公室主任由邓玲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局优抚褒扬股负责编写政策解释读本,做入户核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1工作组:组长邓玲、成员胡晓静,负责应山、十里、城郊、蔡河、骆店、陈巷等镇办的督查工作

2工作组:组长杨艺、成员陈,负责工业基地、广水、武胜关、李店、太平、杨寨等镇办的督查工作

3工作组:组长尚贞勇、成员马,负责长岭、马坪、余店、关庙、郝店、吴店等镇的督查工作

三、督查重点

(一)“两参”退役军人的核查项目

1.查看身份证,核实本人的身份证号码;2.查看户口本,核实本人户口性质;3.了解领取资金记录(是否按政策标准发放、发放的周期);4.了解领取退休养老金的缴纳方式(个人缴纳,还是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

(二)“三属”对象的核查项目

1.查看身份证,核实本人的身份证号码;2.查看户口本,核实本人户口性质;3.了解领取资金记录(是否按政策标准发放、发放的周期);4.了解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关系;5.了解领取退休养老金的缴纳方式(个人缴纳,还是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

(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核查项目

1.查看身份证,核实本人的身份证号码;2.查看户口本,核实本人户口性质;3.了解领取资金记录(是否按政策标准发放、发放的周期);4.了解领取退休养老金的缴纳方式(个人缴纳,还是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

(四)在乡复员军人的核查项目

1.查看复员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核实在乡复员军人身份;2.查看身份证,核实本人的身份证号码;3.查看户口本,核实本人户口性质;4.了解领取资金记录(是否按政策标准发放、发放的周期);5.了解领取退休养老金的缴纳方式(个人缴纳,还是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

(五)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核查项目

1.查看退伍证或其他证明材料,核实退伍军人身份;2.查看核实本人的身份证号码;3.查看核实本人户口性质;4.了解领取资金记录(是否按政策标准发放、发放的周期);5.了解领取退休养老金的缴纳方式(个人缴纳,还是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

(六)部分老年烈士子女的核查项目

1.查看身份证,核实本人的身份证号码;2.查看户口本,核实本人户口性质;3.了解领取人与烈士的关系;4.了解领取资金记录(是否按政策标准发放、发放的周期);5.了解领取退休养老金的缴纳方式(个人缴纳,还是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

(七)伤残人员的核查项目

1.查看伤残证,核实伤残类别(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伤残性质(因战、因公、因病);2.查看身份证,核实本人的身份证号码;3.了解领取资金记录(是否按政策标准发放、发放的周期)。

四、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8月初开始,11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中旬)

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敦促各镇(办)、开发区对照民生问题线索分解清单开展核查,公开检查项目相关政策规定及落实情况,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核查复查(8月下旬至9月下旬)

3个工作组分阶段对各镇(办)、开发区查否的民生问题线索按20%以上的比例进行复核抽查,并及时将复核抽查结果报市监督检查工作专班。核查复查过程中,好问题线索台账、查实问题账、复抽查汇总账。

第三阶段:问题整改(9月底至11月初)

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认真整改,做好整销号台账。各工作组对查实的问题根据不同性质,实行分类上报处置,对于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报党委和政府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向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报,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股室、二级单位协助配合,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复核抽查人员要聚焦突出问题,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核查问题做到不漏一项、不缺一户、不少一人。对查实的问题做到问题整改到位,追责问责到位,违规资金追缴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大优抚政策的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晓相关政策。要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及时报送数据。专项整治工作组要按照数据填报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上报问题线索核查、复核及整改情况。实施方案及各类数据报表等要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光普签字后,上报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督办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对3个工作组复核抽查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整体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的干部,要坚决严肃追责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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