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2-6701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2-26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广水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
  • 发布时间:2022-12-26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为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努力营造规范、透明、开放的政务环境,经广水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开展全市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考评方案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2319日至1月13日

二、考评内容

()政府网站栏目更新考评。

根据2022年10月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广水市政务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对考评单位进行政务公开考评(详见附件1-2)。

()查看各单位关于“错敏词”整改及落实情况。

查看“两会”期间广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的通知》整改落实情况,镇办、市直各相关单位对发布历史信息的“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查看周报材料情况及发布审核情况。

查看各单位发布在政府网站的信息和上报的《本周网站运行及自查情况》是否由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签字并留存纸质版备查。查看每周是否按时上报周报,周报和所发布信息是否建立台账并进行登记统一归档。

三、考评工作专班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融媒体中心抽调相关人员共同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此项考评工作。

第一组

组长:吴兰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刘桂明  陈子华

考评单位:吴店镇、郝店镇、蔡河镇、余店镇、关庙镇、应山办事处、马坪镇、长岭镇、开发区、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族宗教和事务局、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产业发展中心。

第二组

组长:张晚方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卢     吴婷婷

考评单位:武胜关镇、杨寨镇、广水街道办事处、太平镇、李店镇、十里街道办事处、陈巷镇、骆店镇、城郊办事处、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四、考评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查阅工作台账和网上查阅相关资料。

五、考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被考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推动2023年政务公开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联络员要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考评工作各项任务。

(二)提高公开意识。

各单位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落实相关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加强对本单位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狠抓问题整改。

被考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对考评出来的问题建立清单式管理,逐条逐项整改,确保问题归零,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广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镇办及开发区)

附件2:广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政府部门)

附件1

广水市政府公开工作考评指标(镇办及开发区)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政策

其他主动
公开文件


发布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更新线下线上办事指南,确保线下线上公开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一致.

一年内

各镇办、开发区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工作机构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名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机构领导(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要素。

一年内

各镇办、开发区



统计信息


发布统计等信息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规划信息


发布规划等信息。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

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信息。

一年内

各镇办、开发区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清单、分配细则、分配结果、筹资筹劳等信息。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财政资金
直达基层

发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的公开情况。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其他

发布除政府以外的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各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公益事业建设

乡村振兴

发布乡村振兴工作方面重要政策、公开标准、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突发公共事件

发布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信息。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公共资源配置

农村危房改造

依据《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第十六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涉农补贴

依据《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第十九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人事信息


发布人事任免等信息。

6个月内

各镇办、开发区



其他主动
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答复全文、办理工作动态等信息

一年内

各相关镇办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于每年1月13日前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注意年度报告格式规范性和质量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

一年内

各镇办、开发区



地方部门
平台链接



实时更新栏目(缺一个栏目扣2分,扣完为止.)

实时

各镇办、开发区



依申请公开



规范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包括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规范性。

实时

各镇办、开发区



信息公开
意见箱



及时答复和办理群众质询或意见的情况。(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无特殊情况则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且答复内容必须质量高,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

实时

各镇办、开发区



扣分情况



被上级通报,扣3分;督办工作未及时完成,扣2分;扣完为止。

一年内

各镇办、开发区



附件2

广水市政府公开工作考评指标(政府部门)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政策

规范性文件


1.发布广水市规范性文件,公开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全文、有效性(并根据有效期及时调整);2.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3.建立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情况。

6个月内

市政府办

其他主动
公开文件


发布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6个月内

各部门

政策解读


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以广水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
形式多样(通过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图文、视频解读不得出现照搬政策原文、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等情况;
内容紧扣背景依据、政策措施、关键词等方面;
政策文件制发部门或牵头起草部门对广水市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政策解读稿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的情况。

实时

市政府办、
各部门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更新线下线上办事指南,确保线下线上公开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一致。

一年内

各部门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工作机构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名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机构领导(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要素。

一年内

各部门

规划信息


发布“十四五”规划、历史规划等信息。

一年内

各部门

统计信息


发布公开统计公报,年度、季度、月度主要统计数据,按国家规定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相关数据等信息情况。

一年内

各部门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

发布政府财政预决算及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信息。

实时

市财政局、
各部门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清单、分配细则、分配结果、筹资筹劳等信息。

6个月内

各部门

财政资金

惠民惠农政策

发布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情况。

6个月内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债务

依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

一年内

市财政局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的公开情况。

6个月内

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


发布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违法失信记录等。

实时

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其他

发布除政府以外的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各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

实时

各部门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清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以及项目建设进展、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体现项目建设生命周期的信息。
重大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结果、时限信息,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等;
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
竣工验收时间、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

6个月内

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益事业建设

乡村振兴

发布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库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乡村振兴局、相关部门

卫生健康

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健康科普等信息。
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公开情况;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事项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
表彰奖励结果、行政裁决书、义诊活动备案结果;
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儿童健康管理机构、孕产妇健康管理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机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机构、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机构、中医药健康管理机构、传染性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基本避孕服务机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增补叶酸项目服务机构、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服务机构、医学诊断证明服务机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服务机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服务机构、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机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服务机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综合医疗服务机构的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内容、流程、要求、举报电话及投诉渠道等情况。

6个月内

市卫生健康局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公益事业建设

义务教育

发布公开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如学校、在校生、教师、办学条件、市级汇总数据等;
民办学校基本信息、年检结果;
财务信息、招生学校简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范围和结果;
学生资助政策、优待政策、评优奖励标准及结果;
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管理信息;
重要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教育督导信息;
校园安全管理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教育局

社会保障

发布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信息。

6个月内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养老服务

发布公开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养老服务扶持补贴、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备案、养老机构发布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民政局

社会救助

发布公开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投诉举报电话;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事由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民政局

就业

发布公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岗位信息发布,求职信息登记服务,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信息,高等毕业生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态环境

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执法监管等信息。

6个月内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水分局

食品监管

发布公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品投诉举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市场监管局

药品监管

发布公开药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药品投诉举报,用药安全宣传活动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市场监管局

产品质量

依据《条例》第二十条(十三)。

6个月内

市市场监管局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公益事业建设

突发公共事件

发布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信息。

6个月内

各部门

社会组织

发布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

6个月内

市民政局

公共文化服务

发布文化场馆、演出展览、服务等信息。
公开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辅导培训基层文化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文博单位名录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文化和旅游局

体育

发布体育场馆、体育赛事、服务等信息,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6个月内

市文化和旅游局

户籍管理

依据《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第四。

6个月内

市公安局

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公开普法讲师团信息,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司法局

城乡规划

发布公开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渠道;城市、镇、乡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以上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6个月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政服务

依据《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第十七。

6个月内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分局

城市综合执法

依据《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第十八条。

6个月内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公益事业建设

救灾生产

发布公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气象、地震预警信息,灾情核定信息,救助审定信息,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因灾过渡生活救助,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捐赠款物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
生产

发布公开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事故通报,安全生产预警提示,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应急管理局

保障性住房

发布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开工项目清单,基本建成项目清单,竣工项目清单,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租房申请受理及审核结果,配给房源信息,选房摇号公告,分配结果,配租配售公告,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结果,租金收取、减免情况,腾退、维修、调整情况,运营承接主体,评价结果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旅游

发布公开A级旅游景区基本情况,旅行社名录,旅游厕所建设情况,旅游提示测评警示,旅游安全应急处置,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文明旅游宣传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文化和旅游局

交通运输

发布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信息,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护管理信息,公路交通阻断信息,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相关服务信息等,水路运输监督检查结果信息;水路客运班线服务信息等,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管理服务有关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交通运输局

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

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情况。

6个月内

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矿业权出让信息、国有产权交易信息、排污权交易信息、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分局

公共资源配置

土地规划公示

发布征收的依据、范围、程序、时限、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等信息。

6个月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方案等信息。

6个月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等信息。

6个月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公共资源配置

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信息,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6个月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矿业权出让

发布出让公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审批结果等信息,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6个月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补充耕地
指标交易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
意见》

6个月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农村集体
土地征收

发布公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拟征收土地告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地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征地报批材料,征地批准文件,征地公告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发布公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申请条件、补助标准、竣工验收要求、认定结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涉农补贴

发布公开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物防疫等补贴申请指南、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农业农村局

价格及收费

发布国家管价商品的价格政策,经营性收费的收费政策、标准查询 。

6个月内

市发展和改革局

人事信息


发布人事任免等信息。

一年内

各部门

招考录用


发布事业单位招考录用、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等信息。

实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双公示信息。

6个月内

各相关部门

行政复议
决定书


发布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实时

市司法局

其他主动
公开内容

决策预公开

发布政策文件决策草案,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或解读文件);意见征集和反馈情况,如征集到的意见的数量、主要观点、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理由等;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一年内

市政府办

政策执行及
落实情况

发布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6个月内

各部门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其他主动
公开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双随机抽查事项、双随机抽查结果。

实时

各部门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建议提案的答复全文、办理工作动态、办理年度总体情况。

一年内

各相关部门

政务督查

发布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一年内

市政府督查室

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广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信息。

一年内

市司法局

审计报告

发布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实时

市审计局

政府会议

发布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召开及会议内容的情况等信息,并及时做好政府会议专题、进行图解。

6个月内

市政府办、市融媒体中心

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归纳当年政府工作、汇报计划和目标等信息。

一年内

市政府办

回应关切

发布对政务舆情进行实质性回应的情况。

6个月内

各部门

市场监管
规则和标准

发布市场监管规则标准、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举措、“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

6个月内

市市场监管局

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

基层政务公开
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旅游、统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发布情况。

一年内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于每年1月14日前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注意年度报告格式规范性和质量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

一年内

各部门

地方部门
平台链接




6个月内

各部门

依申请公开



规范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包括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规范性。

实时

各部门

信息公开
意见箱



及时答复和办理群众质询或意见的情况。(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无特殊情况则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且答复内容必须质量高,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

实时

各部门

扣分情况



被上级通报,扣3分;督办工作未及时完成,扣2分;扣完为止。

一年内

各部门

附件3

广水市政府公开工作考评指标(政府各直属事业单位)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政策

其他主动
公开文件


发布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6个月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政策解读


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以广水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
形式多样(通过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图文、视频解读不得出现照搬政策原文、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等情况;
内容紧扣背景依据、政策措施、关键词等方面;
政策文件制发部门或牵头起草部门对广水市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政策解读稿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的情况。

实时

市政府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更新线下线上办事指南,确保线下线上公开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一致.

一年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工作机构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名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机构领导(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要素。

一年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规划信息


发布规划等信息。

6个月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统计信息


发布统计等信息。

6个月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

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信息。

一年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清单、分配细则、分配结果、筹资筹劳等信息。

6个月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


发布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包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更正公告、终止公告、产权交易等。

实时

各直属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其他

发布除政府以外的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各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

6个月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事业建设

突发公共事件

发布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信息。

6个月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矿业权出让信息、国有权交易信息、排污权交易信息、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信息情况。

6个月内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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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更新时限

责任单位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公共资源配置

国有产权交易

发布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信息,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6个月内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建设招投标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6个月内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事信息


发布人事任免等信息。

一年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其他主动
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建议提案的答复全文、办理工作动态、办理年度总体情况。

一年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于每年1月13日前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注意年度报告格式规范性和质量内容是否全面、数据是否准确)。

一年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依申请公开



规范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包括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规范性。

实时

各直属事业单位

信息公开
意见箱



及时答复和办理群众质询或意见的情况。(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无特殊情况则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且答复内容必须质量高,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

实时

各直属事业单位

扣分情况



被上级通报,扣3分;督办工作未及时完成,扣2分;扣完为止。

一年内

各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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