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区个人自建房屋危房改造的规划管理,推动个人居住条件改善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协调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广水市城市规划区个人自建房屋C、D级危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广水市城市规划区个人自建房屋C、D级危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意见于2023年8月10日前反馈至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0722-6296805
电子邮件:375116262@qq.com
附件:《广水市城市规划区个人自建房屋C、D级危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
广水市城市规划区个人自建房屋C、D级危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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