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完善“放管服”工作, 根据市政府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市局研究制定了《广水市工业用 地土地出让“书证同发”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5日
广水市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书证同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完善放管服”工作,提高行政 审批效率,便民利企服务高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等举 措,对广水市各类工业园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新增工业用地,实施“交地即发证”。
二、优化工作流程
(一)权籍调查提前介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核发出让 土地规划条件时,协调测绘单位同步开展权籍调查并出具宗地图。挂牌成交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将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
(二)优化权籍调查指界。直接采用坐标点定界取代邻宗地现场指界,并将成本函、征地补偿安置到位证明纳入供地资料存档。
(三)及时缴纳税费。土地成交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 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单位及时缴纳土地价款和税费。
(四)交地即发证。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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