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3-5676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广水市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9-23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广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持续补充、代偿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机制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2-09-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企业〔2015)83号)、《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发〔2012〕41号)、《湖北省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企发〔2015〕28号)、《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鄂财金发〔2020〕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大力发展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制定注册资本金持续补充、代偿补偿、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即“四补”方案。

一、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四补”机制

(一)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

当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在广水市余额达到注册资本金5倍时,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其补充1000万元,以后年度资本金随在保余额增加持续补充。

(二)代偿补偿机制

市财政局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年末在保余额1%的比例建立风险补偿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风险代偿,本着“先追偿、后补偿”的原则,通过司法程序后在一年内无法清偿的,先使用融资担保机构计提的“三项准备金”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程序申报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市财政局按核销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三)保费补贴机制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担保费的担保业务给予补贴,担保费补贴后的综合担保费率(向贷款主体收取和财政补助之和)不高于3%。

(四)业务奖补机制

根据市财政局(市国资局)每年下达的年度绩效指标,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完成情况适当给予奖补。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完成科技融资担保业务目标。

二、四补机制资金发放程序

市财政局在收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交的本年度的四补机制预算后,对符合条件的四补机制预算申请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次年发放。

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监管

由市金融办牵头,组建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参加的考核专班,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监管。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治理结构。科学制定绩效考核目标,有效防范风险,最大程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并降低融资成本。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三项准备金”制度,加强保前尽职调查和保后跟进管理,完善担保审核机制,建立风险预警制度,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体系,聚焦主业,回归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本源,有效发挥产业融资服务功能。

(三)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资源优势,强化监管措施。市金融办要切实承担起政府性融资担保监管职责,市财政局(市国资局)代表市政府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通过整合资源、大数据比对等办法完善督查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平时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落实到位各项政策措施。

(四)科学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局)负责制定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代偿及追偿细则,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2年9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