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3-594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关庙镇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1-13
编辑
审核
广水市
关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1-13
  • 信息来源:广水市关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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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查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为在我镇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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