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4-36271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广水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7-19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 政府采购专员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19
  • 信息来源:广水市财政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各预算单位:

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在省市的指导下,通过各预算单位共同努力,创新工作举措,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先行区典型经验,得到了省财政厅和省营商办的通报表扬。为巩固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先行区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质效,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压实政府采购专员的责任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明确一名采购专员对项目经办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主要行使以下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一)监督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事项

具体包括:组织确定政府采购需求、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实施计划备案、采购方式选择、进口产品报批、网上商城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文件审核、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监督、采购合同审查、合同备案和公告、履约验收、资金支付、配合处理质疑投诉举报等工作,配合推进跨县、跨市、跨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对于各预算单位的计划备案、合同备案事宜需准备以下资料附件: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所需材料

(1)财政局对应业务股室对于该政府采购项目的签批报告及相关附件。(货物类项目须有货物清单;服务类项目须有价格预算书;工程类项目须有发改立项批复、投资评审结论、工程预算书等文件,集中采购目录内修缮和装修工程不需提供发改立项批复。)

(2)预算一体化系统导出《广水市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由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审核签字。

(3)政府采购备案项目若涉及固定资产,须持《广水市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或者追加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采购,不可超标采购。

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导出《广水市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表》,由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审核签字,采购人自行留存。

(2)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已签订采购合同副本一份。

(4)该项目采购或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打印件一份(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5)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网页截图打印件一份(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6)该项目合同公告网页截图打印件一份。(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二)督促本单位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包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绿色环保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口产品审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工作。

(三)学习、宣传政府采购业务

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培训和业务交流等活动。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工作。

(四)拟定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根据《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的通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及工作流程。

(五)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提前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对于监督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协助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做好有关工作。

(七)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资金支付管理

1.压缩合同签订时间。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应当依照《广水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及《广水市政府采购专员工作手册》的要求,督促本单位压缩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5日内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应当通过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录入合同备案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到“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已于2023年开始启用“合同预警”功能,政府采购专员应定期查看“合同预警”栏目,确保及时消除预警信息。

2.明确并提高预付款比例。根据广水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预付款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各预算单位要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款预付工作,并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

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应当监督本单位对满足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项目预付款比例和支付时限,鼓励预付款比例提高到合同金额的40%,对中小企业供应商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5%,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专员考核工作

按照《广水市政府采购专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采购工作实际不断更新优化《广水市政府采购专员百分制考核表》按步骤分阶段对政府采购专员实施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市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工作在全市进行考核通报;对取得前二十名政府采购专员给予通报表彰,建议预算单位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及推荐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提拔重用依据之一;考核最后三名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政府采购专员建议预算单位撤销专员资格。

三、做好政府采购专员信息变更工作

由于各预算单位人员变动、分工调整,政府采购专员和分管领导发生变动,请各预算单位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专员和分管领导信息变更工作,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送人员变更信息,建立好政府采购专员信息库。

(一)政府采购专员应当保持相对固定的状态

确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进行政府采购专员变更的单位,应在采购专员变更5个工作日内填写《广水市政府采购专员备案表》,并附上原专员与变更专员的姓名、手机号及身份证号,报送至广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专员信息变更工作

报送的备案表应确保政府采购专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纸质备案表加盖公章,由分管政府采购业务的领导签字确认,并附上其电子文档。

(三)加强沟通及联络

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专员进行变更备案后,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股申请加入“广水市政府采购专员群”微信联络群,进群后应将本人群名片修改为“单位简称+专员姓名”,便于在群聊中进行联络与交流。

四、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汇聚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采购汇聚平台,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今后将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汇聚平台操作流程培训,提升专员操作水平。

五、强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对重大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审核和批复工作,对项目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监控,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

六、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

在政府采购网公开质疑投诉地址、联系电话等,建立现场、电子邮箱、信函等多种渠道的质疑投诉途径,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通过约谈、提供法律意见、召开协商会等方式,引导双方化解矛盾。

广水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