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预算单位招投标行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4月13日起,使用财政性资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400万元以上),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管理。
广水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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