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朝阳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正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及群众代表对广水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视。3月19日,我们就19号建议与您见面进行了沟通交流,进一步理清了代表们关注的焦点。4月16日,我们商请了政府督察室、召集了各会办单位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与您一起对19号建议进行了会商。5月30日前,各会办单位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给出了会办意见,现综合各单位会办意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并回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构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规定和部门会商意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草拟工作请示,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广水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现正在向市政府递交相关请示。
(二)关于建立健全违法犯罪矫正机制,成立专门矫正学校的建议。近年来,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把“创安”和“创范”工作纳入年终评比范围,按照依法治市要求,每年在全市创建“广水市法治学校”10余所,广水市法治学校教育富有成效。需要进一步研究成立专门矫正学校的必要性、可行性,经充分论证后,确需成立专门矫正学校,则依法成立。
(三)关于重点关注特殊未成年人的建议。团市委以入团、入队为契机,创新主题教育形式,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抄报比赛等活动引领青少年接受各类思想教育。抓住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暑期及开学等重要节点,围绕开展平安综治、全民禁毒、心理健康等主题教育,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协同有关职能单位和镇(街道)精准识别困难青少年群体中需要加强服务管理和跟踪帮扶的青少年,重点做好全面摸排调研、立档,对口帮扶工作。通过开展“希望工程”“希望家园”等活动为困难未成年人提供帮扶。市民政局通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室)、社工站、“儿童之家”、儿童服务站、儿童基金会“一基金”“以奖代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给予特殊未成年人重点关注和帮扶。市教育局每年请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到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坚持向学生及其家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资料,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市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都在各自领域做相关工作。
(四)关于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的建议。市司法局开展“法律七进”“微普法”活动、市检察院开展“火凤·静思”活动、市民政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社工周”“慈善日”“文身治理专项行动”“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团市委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市教育局举办“家长学校”“家长法制教育工作站”活动、市公安局开展“普法讲师团”活动、市妇联开展“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活动积极作为,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各部门在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都在积极督促、指导镇(街道)相应业务系统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
(五)关于推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开展助学、解困、致富等帮扶活动的建议。市民政局积极履行常态化帮扶责任,化解困境儿童困难,做好特殊困难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
1.精准保障,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1)精细排查,精准确认。落实“政策找人”,让困境儿童生活有保障。近年来,将排查出70余名困境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用好联席会议机制,将2名特殊困难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2)精确核算,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今年7月,保障的在册儿童305名,其中艾滋病感染的儿童1名、孤儿51名、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249名。上半年,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各类保障资金297.7万余元。其中:孤儿生活费50.6万余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35.6万余元,春节慰问金3万余元,孤儿助学资金8.5万余元。
2.仔细排查,做好特殊儿童的帮扶工作。(1)认真排查,准确认定。对留守儿童的政策进行梳理,对调整的政策及时宣传,指导镇办民政办加强核实确认,符合政策的及时将台账等信息进行完善,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及时做好退出工作。同时,对新认定的人员及时建立台账,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监测。(2)扎实开展入户走访,做好安全自护教育。全市村每月、镇每季度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探访,平时注重对镇村探视探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入户探访时落实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人及儿童本人开展面对面的安全自护提醒教育,做好防溺水、防交通意外事故、防触电、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季节性事故预防等安全知识宣讲,提升儿童监护人及儿童本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
3.项目支撑,助力孤儿圆梦
(1)抓好“ 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落实。股室对已满或即将年满18周岁,且已纳入基本孤儿生活保障的孤儿上学情况进行一人不漏地排查,将17名符合“ 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资助政策的孤儿纳入资助对象,发放助学资金17万元。(2)主动帮助孤儿就读武汉民政职业学校。深入了解孤儿就读武汉民政职业学校意愿,先后帮助8名孤儿入校就读。
4.创新举措,打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良好局面
(1)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在全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其间,共接待群众咨询130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图册、资料30000余份。(2)部门联动,齐心协力抓未保。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赴竹溪县考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建设、召开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到重点单位联合督导检查等,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得到提升。(3)典型示范,提升工作内动力。印发《关于开展向刘祖梅学习的通知》,号召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向省“荆楚最美儿童主任”提名人选刘祖梅同志学习、争取2万元资金建设城西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打造儿童关爱示范点、打造儿童关爱品牌,应山街道双桥社区儿童之家被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民政厅命名为“示范儿童之家”。
5.强化服务,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
(1)强化收养登记政策宣传,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全市镇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和收养登记办法辅导授课,让镇、村两级成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前哨”,依法收养成为群众的共识。(2)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事项。注重收养登记政策法规学习, 研究收养登记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疑难问题,提升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能力,2023年以来,向群众解答办理登记的法规政策200余人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原有帮扶机制下,进一步深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属地党委、政府开展助学、解困、致富等帮扶活动,深化对特殊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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