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爱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自今年1月以来,市民政局落实殡葬改革主体责任,对照提案要求,全面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服务的认可度、满意度。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出台配套政策。市殡改办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广水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公墓管理,加强公墓建设管理运营保障。要求全面做好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服务水平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把工作落细落实。
(二)完善配套设施。一是安装监控设施。市政府筹措资金106余万元,按照1处公墓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目前,全市镇村公益性公墓已实现监控设施全覆盖。二是公墓提档升级。为提高镇村公墓管理服务质量,完善基本配套设施,市政府筹措资金1000余万元,按照镇级公益性公墓5万元/个,村级公益性公墓2万元/个的标准,对镇村公益性公墓提档升级予以奖补。重点围绕公墓整治环境、完善设施、规范管理、营造氛围等方面进行提档升级。目前,公墓内绿化、围挡、排水、焚烧炉、公示栏、标识牌等基础设施都已配齐配足。同时,要求通镇级公墓道路全部硬化,通村级公益性公墓条件的可硬化,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建设路基,铺设沙石,确保车辆正常通过。目前已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对公墓道路硬化建设指标给予支持,协调农业农村部门在公墓附属公厕指标上给予支持。
(三)加强公墓管理。明确公墓管理人员,在每处镇村公益性公墓设置公益性岗位1名,持续加强公墓日常管理。同时,研究确定公墓管理公约、管理员工作职责,并对公约内容、管理员及职责、收费标准、安葬服务联系方式等进行公示,切实规范公墓管理运营。
(四)开展专项检查。市民政局坚持每季度对全市公墓管理、维护开展调研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印发工作通报,督促解决公墓规范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8月下旬制定《关于开展镇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运营情况审计的实施方案》,对全市镇村公墓建设管理运营开展专项审计,切实规范镇村公墓管理。
感谢您对广水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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