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分两次下达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478万元(鄂财农发〔2023〕73号、鄂财农发〔2024〕74号)。2024年7月已申请拨付第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163万元。现将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69万元,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92万元,合作社贷款贴息资金3.17万元,家庭农场贷款贴息资金49.4万元,合计313.57万元。)省农业厅、财政厅贷款贴息审批表附后。
公示期:2024年12月10日—12月17日
举报电话:6232819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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