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相关股室: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5〕103号)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年报工作责任
各基层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把年报工作列入2026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作为增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年报部门协作
(一)持续推进“多报合一”。继续做好与人社、农业农村、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税务等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工作,持续巩固工作成果。深化与公安、网信部门联动,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严厉打击利用年报诈骗的违法行为。
(二)持续深化市场监管业务条线“多报合一”。加强与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疫苗生产等市场监管业务条线的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推动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工作,认真做好督促、提醒、服务等工作,告知大型企业未年报的法律后果,将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统筹实施,力争做到对大型企业抽查全覆盖。
三、落实多种年报报送方式
1.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湖北”或者登录http://scjg.hubei.gov.cn/hbgsxt)自主报送。
2.手机填报:微信搜索“湖北智慧市场监管”,进入小程序,点击“我是企业用户-主体服务办事平台”进行年报信息填报。
3.纸质方式报送: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个体户可以向登记的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各基层所不得拒绝个体户的纸质年报报送,并在受理后录入“湖北市场监管个体户纸质年报填报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提升年报数据质量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省局将对年报系统进行改造,完善优化年报系统填报提示、校验等功能,积极推行连锁企业分支机构集中年报、分公司批量申报等模式,支持将税务等数据“一键提取”“一键导入”。
加强“零值”年报企业管理及风险监测,基层所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填报、如实填报,为开展靶向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市局将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年报抽查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提升年报抽查的精准性,为监管执法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更好推动年报数据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市局将加大年报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和宣传指导相结合,通过向企业法人、联络员手机发送年报短信提醒,制作可视性较强的宣传作品,积极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开展精准宣传,提醒经营者依法报送年报,让其充分知晓年报报送不收取任何费用,营造自主申报的浓厚氛围。各基层所要谨防年报诈骗,重点关注、制止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进行年报收费等乱象。
请各基层所年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联系人:陈映君;联系电话:0722-62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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