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6-03-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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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水利和湖泊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导向,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水利和湖泊局法治建设不断迈向新的台阶,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制度机制建设,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1.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组织机制。根据《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印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广水字〔2022〕18号)要求,全局上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机制,严密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做到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把依法行政作为保障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把社会管理工作作为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能;召开法治机关建设专题会议,明确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推进以局属单位为重点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水利管理和服务;健全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水利和湖泊局得到落实。

2.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制定并完善了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我市政务服务的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务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水利系统门户网站建设,与防汛抗旱预警预报系统、水资源动态管理监测系统相衔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我局未出现擅自撤销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的情况。

3.健全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强化对水政行政权力的监督。在行政许可、登记发证、现场执法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环节,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完善行政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

4.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水法规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制定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聘请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全市水利系统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水利业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审查、修改对外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水利部门对外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有效促进我局依法办事,防范降低法律风险。

二、以法治化治理为导向,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行政权力下放运行后,水利和湖泊局政务服务窗口严格落实“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加强对“水利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树立良好的水利人形象。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大幅提高了行政服务效率。截至目前为止,2025年行政审批窗口核发《取水许可证》55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份、审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2份,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备案2件,共计69件。局政策法规股出具项目选址复函22份。上述行政审批均在规定工作日内提前办结,办结率达100%。 

2.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我局加大了年度执法力度,成立了2个执法专班。

专班一:整治非法取用水,落实水资源管理。2025年水利部门会同当地镇办,专项排查全市养殖行业,对34家规模养殖企业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家已办理取水许可,27家封井,3家正在办理中。

专班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守护河道安全。2025年河道采砂夜间巡查11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跨区域联动执法3次,封堵下河道路4处,正在办理涉砂案件3起。有效打击了偷采河砂的违法行为,为河湖专项保护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进入汛期后,水行政执法人员在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区域张贴《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宣传画,讲解相关法律条文并公开河道采砂举报电话,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打好治砂管砂“主动仗”,有效维护了我市良好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3. 加强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制度”规定,建立和落实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重大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行移动执法、执法视频记录、文书制作电子化,完善执法卷宗立卷标准,落实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柔性执法方式。我局印发了《水利和湖泊局首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免强制清单》的通知,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为企业当好“店小二”服务员,执法人员做到执法有尺度,监督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对符合首违不罚清单要求的企业采取柔性执法,下达《行政告诫书》一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可免予行政处罚。做到水政执法人员从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下达说理式文书、告知当事人权利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法程序规范有序,让执法相对人自觉自愿地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办好“保证新发展,法治惠民生”实事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精神,压缩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时限,推进审批便利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水利和湖泊局在全市具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条件的开发园区全面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园区,建设项目进入园区直接简化审批,实行登记表制度。对于审批权限不在我市的开发建设项目等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仍按国家、省、随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截至目前,已对广水市杨寨工业园和广水市化工园等2个工业园区因水土保持单项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累计节省成本约7万元,预计节省费用10万元以上,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提升了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加大法治宣传,提升普法成效

结合水利特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 · 15国家安全日”“12 ·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应山东大街和印台山广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 ,发放宣传册,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向市民进行节水宣传,讲解宪法和水法律法规知识,接受市民咨询。利用户外宣传车在全市范围内滚动播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水法结合水利特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 · 15国家安全日”“12 ·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应山东大街和印台山广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 ,发放宣传册,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向市民进行节水宣传知识和内容结合水利特色,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 · 15国家安全日”“12 ·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应山东大街和印台山广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 ,发放宣传册,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向市民进行节水宣传,让全体市民加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行动中来。据统计,2025年共制作法律宣传展板3块,发放宣传册1800余份,接受咨询 300余人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相关的宪法和水法律法规知识,知道了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切身权益,知道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知道了河砂不能随意盗采和贩卖,以家喻户晓的形式让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短板。一是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性仍然有待提高;二是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普法思路不够开阔;四是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定期邀请局机关聘用的法律顾问来我局做关于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知识讲座,并结合行政执法案卷的具体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深入剖析,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水平。丰富和创新水利普法载体,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群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开辟学法专栏,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开展法制书画比赛、法制征文 群众性文化活动,潜移默化地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让我局法治工作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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