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自然保护地监管问题多发。徐家河水库是国家湿地公园、银鱼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督查发现、保护区内董家湾横冲养殖场、长岭新庵村、魏店岗、天子山景区等地网箱、围网未拆除、围堰整治不彻底。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督促属地对全市重点水域非法矮围整治情况进行再排查,对纳入整治范围内的但整治不到位地进行全面整改,确保非法矮围整治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围堰整治。按照《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矮围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清理整治了长岭新庵村、魏店岗等地的78处非法矮围(即筑坝拦汊)。
(二)网箱、围网整治。经过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横冲养殖场围垦是长岭镇郑永明1989年建造,徐家河水库长岭镇新庵村段围垦是郑永明1995年建造,魏店岗上围垦是余文树等四人于1972年建造,天子山景区西侧处围垦建造时间为1996年,所有人为吴忠厚,以上四处围垦均未列入政府拆除范围内,不在府河支流徐家河水域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网箱、拦网养殖均在围垦内,网箱、拦网内养殖品种为白鱼、草鱼,供对外休闲垂钓。府河支流徐家河水域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禁捕后,周边渔民全部上岸,他们依托历史建造的围垦发展水产养殖、休闲垂钓维持生计,如果强行拆除涉及赔偿,围垦养殖户的安置等社会问题,目前拆除四处围垦内的网箱、拦网缺乏法律依据。
(三)加强监管、开展巡查。压实属地政府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工作,加强水库周边排污行为管理,规范水库周边养殖,禁止水库投肥(粪)养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在水库及周边违规建设。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执法、检查等措施,打击污染水库水质的行为,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实践,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协调各联席单位落实河湖长责任,保障整治成效。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8日)向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6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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