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5-0816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2-11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关于印发广水市院前急救救护车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2-11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卫生医疗单位,急救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院前急救车辆使用管理,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湖北省院前急救建设相关标准(试行)》鄂卫函〔2020〕171号,制定了《广水市院前急救救护车车辆管理制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水市院前急救救护车车辆管理制度》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广水市院前急救救护车车辆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院前急救救护车。

二、职责

(一)急救站当班人员检查救护车的车容、车况、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确保救护车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二)急救站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院前急救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急救站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3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三、工作程序

(一)当急救站接到调度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3分钟内出发。由出诊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修。

(三)救护车离开医院执行任务,须报急救站站长同意,并上报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