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6-1309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03-17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关于确定广水市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3-1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市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规范感染性疾病患者的诊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确定为广水市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负责全市传染病患者的集中救治和相关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一、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全市传染病患者的诊断、隔离治疗及重症病例的抢救工作,配备符合要求的隔离病房和救治设备;

(二)建立健全感染性疾病诊疗流程和管理制度,规范开展感染性疾病病原学检测、影像学检查及药物治疗;

(三)做好感染性疾病病例的信息登记、报告和随访管理,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四)加强医务人员感染防控培训,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五)承担传染病救治技术指导和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培训任务;

(六)参与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

二、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

(二)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传染病病例报告、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防护意识;

(四)指导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五)定期对定点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请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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