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市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规范感染性疾病患者的诊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确定为广水市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负责全市传染病患者的集中救治和相关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职责明确如下:
一、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全市传染病患者的诊断、隔离治疗及重症病例的抢救工作,配备符合要求的隔离病房和救治设备;
(二)建立健全感染性疾病诊疗流程和管理制度,规范开展感染性疾病病原学检测、影像学检查及药物治疗;
(三)做好感染性疾病病例的信息登记、报告和随访管理,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四)加强医务人员感染防控培训,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五)承担传染病救治技术指导和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培训任务;
(六)参与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
二、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研判;
(二)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传染病病例报告、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防护意识;
(四)指导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五)定期对定点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请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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