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帮办代办服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22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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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不动产服务保障能力,创新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现将帮办代办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服务事项

帮办服务:帮助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办事引导、政策咨询、材料预审、填表指导、部门协调、上门走访等服务。代办服务:指导申请人熟悉委托代办不动产登记流程,接受申请人委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

二、服务原则

1.自愿委托,便捷高效。在申请人自愿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整合登记服务资源,精简帮办代办流程,打造便捷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2.主动服务,全程免费。转变服务理念和管理方式,以便捷

申请人办事为导向,以申请人满意度为目标,一律实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全程协调、全程跟踪、全程无偿服务。

3.规范高效,强化责任。严格按照依法依规要求,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步落实事后回访评价机制,做到“代办不包办” “服务不揽责”。

三、服务流程

1. 咨询。中心带班领导和责任股室主动联系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了解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拟申请帮办代办服务的登记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或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告知可免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并指导其按照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申请。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前往窗口申请全程或部分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不动产登记帮办代办服务申请表》(表样见附件),指定帮办代办专员作为具体经办人,明确帮办代办服务内容及法律责任,提供“一对一”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

3.办理。对于申请人申请的帮办代办事项,属于帮办代办业务范围的,帮办代办专员应当提前审核申请人现有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的帮办代办事项,帮办代办专员带领申请人前往窗口办理,帮办代办专员与工作人员完成材料交接后,由帮办代办专员协助申请人完成待办事项;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帮办代 办专员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方便申请人方便快捷的补齐材料;对于不属于帮办代办业务范围内的,为申请人提供引导服务,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查看现场、公示公告、发函核实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做好准备。帮办代办服务受理完成后,经办人员要积极协调做好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并全程跟踪、协调推进、督促指导限时办结。

4.办结。帮办代办服务完成后,经办人员应与申请人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不动产权证书、相关票据以及有关原始登记资料,申请人要签收确认。相关工作资料同步整理归档。

四、保障措施

1.规范工作流程。针对进入帮办代办程序的申请人,做好帮办代办信息记录,要主动作为、热情服务、积极协调、耐心指导 、服务回访,建立帮办代办工作台账,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2.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对帮办代办工作的管理,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协调疑难问题解决,推进帮办代办服务落到实处。

3.开展人员培训。加强帮办代办专员政策学习,聘请政治素  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人员进入帮办代办队伍,组织  开展岗前培训,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确保能够“一对一 ”做好细致服务。

4.落实监督检查。确权登记股对帮办代办服务过程中履行责任不力、办事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办理时间、损害申请人利益等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接受帮办代办过程中的有关投诉举报,着力夯实服务质量。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9日







不动产登记帮办服务申请表

申请人基

本情况

申请人(企业)名称


申请人(企业)住所地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

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

电话


办理事项


申请帮办

内容


审核意见

股室

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

领导

意见

年   月   日


不动产登记代办服务申请表

申请人基

本情况

申请人(企业)

名称


申请人(企业)住

所地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法定代

表人


经办人


联系

电话


办理事项


申请代办

内容


审核意见

股室

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

领导

意见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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