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水市杏仁山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
“净矿”处置方案
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广水市拟设置湖北省广水市杏仁山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湖北省广水市杏仁山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区,位于广水市蔡河镇柏树巷村、牛车湾村、杏仁山村、甸子山社区,为广水市蔡河镇杏仁山采石厂到期后,根据国家矿业权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广水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按照“净矿”出让方式在广水市蔡河镇杏仁山采石厂矿区北部重新拟设立的采矿权,查明拟设采矿权范围内(+244.7m~+145m)建筑用白云岩矿保有资源量418.9万立方米(1139.4万吨),可综合利用风化层23.6万立方米(64.2万吨),拟设生产规模为80万吨/年,服务年限约14.3年(含基建期1年),拟设采矿权矿区面积为0.2113km2,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湖北省广水市杏仁山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区拟设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如下:
序号 | X | Y |
1 | 3512214.35 | 38481258.96 |
2 | 3512047.98 | 38481325.84 |
3 | 3511625.15 | 38481428.76 |
4 | 3511640.14 | 38481032.75 |
5 | 3511680.31 | 38480943.79 |
6 | 3511979.39 | 38480894.60 |
面积:0.2113km2 ,拟设开采标高+244.7m至+145m。 |
2、 合法、合规性情况
2022年8月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拟设矿区的实地联合踏勘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蔡河镇政府及村委会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矿业权出让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明确意见,原则上一致同意设立该采矿权。2023年8月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蔡河镇人民政府、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发出湖北省广水市杏仁山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矿区范围确定意见书(附湖北省广水市杏仁山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矿区范围征求意见表),各单位均同意该矿区范围。
经核查,该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无矛盾纠纷、权益纠纷,对实行“净矿”出让无影响;拟设采矿权符合“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不涉及《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不在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所占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不涉及天然林、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未发现该处采矿场地与第三方存在利害关系的涉水事项。矿区南部原矿业权主体灭失现场遗留有部分矿山设施,建有矿山公路,原矿业权主体同意配合政府实施“净矿”出让工作。
三、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等文件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广水市制定的补偿标准(广政发﹝2022﹞4号)据实结算。蔡河镇属于广水市区片级别Ⅳ类,综合地价41200元/亩,征地总费用1297.26 万元。补偿安置明细表如下:
序号 | 补偿对象 | 土地类型 | 补偿内容 | 总面积(亩) | 补偿安置金额 (万元) |
1 | 甸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乔木林地、农村道路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10.65 | 43.88 |
2 | 牛车湾村 | 乔木林地、村庄、采矿用地、农村道路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112.22 | 462.35 |
3 | 杏仁山村 | 乔木林地、采矿用地、农村道路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99.64 | 410.52 |
4 | 柏树巷村 | 乔木林地、农村道路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92.36 | 380.52 |
合计 | 314.87 | 1297.26 |
按照省“净矿”出让工作程序要求,广水市拟设置湖北省广水市杏仁山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项目完成了现场踏勘、出让条件审查等矿业权出让前期论证工作,已具备“净矿”出让条件,拟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以上采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采矿权出让程序经广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由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蔡河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地址: 蔡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22-6891111
特此公示。
广水市蔡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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