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态度
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举止文明、服务周到。
二、文明用语
要求:文明礼貌、语言得体、语气清切、表达清楚,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发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简单说,别啰嗦”,“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三、仪表形象
要求: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桌面整齐、地面清洁、窗口卫生。
四、工作纪律
要求: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开透明、办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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