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5-020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
发文字号
应政发〔2024〕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1-13
编辑
审核
广水刘桂明
关于印发《应山街道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1-13
  • 信息来源:广水市应山办事处
  • 【字体:

各社区、处直各部门:

《应山街道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0日  

应山街道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街道殡葬改革工作中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指导和规范街道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分工合作的应急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 和随州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工作方案》(随殡改发〔2023〕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遇到殡葬突发公共事件时,街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承担

应急指挥工作,应急执法专班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各站、办、

所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分类

根据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两大类。

1.一般性殡葬突发公共事件

(1)在城市规划区内搭建灵堂、占道治丧并聚集亲属 10 人以上阻碍、阻拦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或者因抵触到殡仪馆治丧到党政机关、殡葬改革相关重要部门寻衅滋事的;

(2)拒不执行火化并聚集亲属 10 人以上阻碍、阻拦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或者因抵触火化工作到党政机关、殡葬改革相关重要部门寻衅滋事的;

(3)拒不执行骨灰进公益性公墓安葬或在殡仪馆骨灰堂寄存并聚集亲属 10 人以上阻碍、阻拦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或者因抵触骨灰进公益性公墓安葬或骨灰堂寄存到党政机关、殡葬改革相关重要部门寻衅滋事的;

(4)传染病遗体或较大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一次死亡 3 人 以上,遗体需火化(或送到殡仪馆单独停放)而不能正常火化(或不将遗体按时送到指定地点停放)的;

(5)周边居民聚集 10 人以上,借故殡仪馆聚众闹事,阻碍相关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

(6)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应启动应急响应的其他事项。

2.较大殡葬突发公共事件

(1)在城市规划区内搭建灵堂、占道治丧或者拒不执行火

化或者拒不执行骨灰进公益性公墓安葬(包括在殡仪馆骨灰堂

寄存),并聚集人员 10 人以上直接参与无理取闹、侮辱、威胁、恐吓、谩骂、围攻殴打执法人员,非法限制执法人员人身自由,碍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打砸抢烧、群体性械斗或制造骚乱的;

(2)将尸体停放在党政机关、重要部门及道路上阻塞交通的;

(3)在辖区内偷葬遗体,需进行启棺火化的;

(4)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再葬或私自超标准修建大坟的;

(5)对殡葬执法歪曲事实、制造矛盾、煽动组织人员集体游行、闹事、上访的;

(6)周边居民聚集 30 人以上,借故殡仪馆等殡葬场所聚众闹事,阻碍殡仪馆正常开展工作的;

(7)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应启动应急响应的其他事项。

(二)前期处置

殡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区工作专班、包组干部、应急队伍 20 分钟内赶到现场,驻社区工作队及办事处日常值班领导30 分钟赶赴现场,做好丧属思想工作,核实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街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提出应急类别建议,报组长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

对于一般性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执法专班具体负责处置在事态处置过程中及时向街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根据组长的指示开展工作。对于较大以上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现场指导

挥应急处置,常务副组长、组长及应急执法专班成员、相关职责

能部门在组长的调度下必须 40 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积极做好丧属的矛盾化解和事故处理工作,在事件处置中各办(站、所)必须全力参与,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参加。同时向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报告事态的发展。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1)街道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及相关办(站、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殡葬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

起因、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趋势

势、处置过程和结果以及建议请求。

(3)信息报告要求: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殡葬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

得瞒报、延报、乱报。

(二)人力保障

应急执法队伍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指令后 40 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各社区要组建 5-10 人的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应急队伍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的要求 10 分钟内到位。

(三)资金保障

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由街道财政分局按照

预案要求给予安排拨付。

五、监督管理

(一)奖励与责任

1.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2.殡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触犯

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监督检查

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变化,

及时修改和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授权街道社会事务办解释。

附件:应山街道殡葬改革应急执法专班人员名单

执法大队成员名单:

  长:向敬东

副队长:刘承汉 陈永红 蔡诗东 李 涛

  员:

吴佩正 徐明全 谭春燕 徐  毅 朱东辉 付建华 李  珂

陈国斌 王喜平 陈江利 张世平 周  青 龚保勤 李东波

程仁春 徐振启 杨  鹏 曹海涛 夏齐兵 汪  强 汪宏成

付卫东 熊  波 余普珍 万文革 陈  琨 卢任波 刘  华

  瑞 黄海秋 雷友明 邓  超 王小强 周  桥 张  磊

陈汉康 李  程 向  锴 代  赟 蔡云波 熊义钊 周  瑞    

公安分局李涛副局长带队5名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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