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单位概况
(一)广水市委巡察办主要职能
(1)传达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情况,报送有关重要材料;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督促检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7)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8)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广水市市委巡察办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人)。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人)。
二、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广水市委巡察办2019年决算收入为50.15万元,支出为49.9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1万元。收入较上年对比增加0.19万元,收入上下年对比基本持平。支出较上年对比减少0.22万元。为单位压缩开支所致。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只涉及“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用车经费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无,无2019全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3.63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批次为90,人次为540。占全年预算数45%,由于第九轮巡察夸年度,涉及一部分费用还未办结。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1万元。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4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5%,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由于本部门刚成立,国有资产还未立户。
八、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广水市委巡察办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从评价情况来看,受到被巡察单位的一致好评,净化了政治生态。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开展政治巡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工作,压实领导责任,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由于市委巡察办人员、国资都没有单独的账户,故暂不能作出绩效目标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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