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开 目 录
一、决算单位概况
二、名词解释
三、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决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档案管理、信息与统计管理、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即资格认证)、稽核与内控、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预算组成单位有: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详细说明: 总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借调人员4名,三支一扶人员1名,自收自支1名。
二、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关于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 年度收入157.75万元,较上年减少12.3万元,主要是单位业务减少;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 年度支出145万元,较上年减少15.7万元,主要是单位压减公用支出。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177.65元,无出国出境支出,“公务接待费”43017元。经费支出总额90194.65元与上年度147600元相比减少了57405.35元,原因是今年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63次及人数624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增加5 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增加一名三支一扶人员。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 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其他用车1台,主要是用于到乡镇指导城乡社保业务用。
八、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年初预算数为2701.07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67.07万元,本级财政资金834万元。
1、城乡居保未脱贫人员应代尽代
根据鄂人社发〔2017〕49号文件精神,“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档次是100元,市财政应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2、城乡居保到龄人员应发尽发。
2019年,对全市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我局强化镇办人社中心责任,到龄时及时通知办理手续,确保其按时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
3、城乡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2019年社保扶贫工作中,我局按照“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的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各种数据资源比对筛查,避免出现贫困人员漏享政策的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市2017年为18424人代缴184.24万元、2018年为17540人代缴175.4万元、2019年为11999人代缴119.99万元。
我市2017年有18777人、2018年有19042人、2019年有19000人已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1.07万元,执行数为119.99万元,完成预算4.44%。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参保总人数全年实际值403582人,小于指标值404794人;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数全年实际值11999人,大于指标值11875人;养老金领取人数全年实际值127622人,大于指标值12637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领取养老金人数全年实际值19000人,等于指标值19000人。
质量指标:贫困人口参保覆盖率全年实际值100%;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养老金比例全年实际值100%;贫困人口养老金发放率全年实际值100%;在规定时间内拨付资金全年实际值100%;养老金发放标准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全年实际值,否。质量指标全年实际值均等于指标值。
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几时发放率全年实际值100%,大于指标值95%。
成本指标:年资助贫困人口参保标准全年实际值100元,等于指标值100元;贫困人口月领取养老金标准全年实际值103元,等于指标值103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全年实际值11999人,大于指标值11875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全年实际值100%大于指标值9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参保总人数全年实际值403582人,小于指标值404794人,差值1212人。产生原因是当年新增参保总人数少于死亡人数。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提高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2020年是扶贫工作收官之年,我市现有未脱贫人员1649人。在部署今年的代缴工作中,不是仅仅将这部分人员一缴了事,而是利用各种数据仔细比对,将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的8451名已脱贫人员主动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争取政府代缴。
九、其他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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