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小卫申请办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东大街17号第1层1间商铺的不动产权登记,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字第38200496号,建筑面积:31.48平方米,无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房屋调查情况:经现场调查,该幢房屋为混合结构、总屋数五层,1层门面5间,2-5层住宅8套,东边与中药材公司相邻、南与中药材公司相邻、西边与新华书店相邻、北与东大街相邻,四至界限清楚,无毗邻纠纷。
档案查询情况:黄小卫系购买原应山工艺美术装修厂的房屋(详见公证书)。查询土地档案,应山工艺美术装修厂出售的该间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无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于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一、关于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对于其他建设项目,可以按照地方实际情况,分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对于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直接按现状核发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补办协议出让手续。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应十大道333号)
联系方式:曹* 15971920199
孙** 1882757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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