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阙存燚、程仁保、刘全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城郊乡三星村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8)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0006号,使用权(承包)面积:1607亩,土地使用(承包)期限:2059-10-31止。东:以桥头湾至三组柏树湾正冲为界西:以架子山顶分水为界南:以彭家冲水为界北:以关庙泥河港沟为界林权。】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阙存燚、程仁保、刘全德
2025年3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